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4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南昌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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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代放先生、副董事长张兴虎先生因公务未能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荐,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杨剑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其余董事因公务无法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余监事因公务无法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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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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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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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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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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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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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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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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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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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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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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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引入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及中核(浙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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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议案名称:引入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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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议案名称:引入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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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议案名称:引入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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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核(浙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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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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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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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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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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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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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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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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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11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1-11均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议案1-4、6、9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167,315,574股)、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8,569,272 股)实行了回避表决;
议案7.0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67,315,574 股)实行了回避表决。
议案7.04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8,569,272 股)实行了回避表决。
议案8.0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67,315,574 股)实行了回避表决。
议案8.04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28,569,272 股)实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振强先生、李王龑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9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35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先后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对预案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即期回报的测算进行了更新,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9日披露的预案“第八节其他必要披露的事项”之“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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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0年4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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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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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