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0-023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0 年5月6日、5月7日、5月8日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股票交易价格波动较大。

  ● 截止2020年5月8日,公司动态市盈率78.75倍,同期农牧饲渔行业平均33.44倍,公司动态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值。且5月8日换手率已达到29.80%,最近交易的换手率高于前期水平。

  ●根据公司公告,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1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2.09%,扣非后净利润为-9,42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未有变化,主要业务不涉及近期市场热点粮食等题材。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0 年5月6日、5月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票。公司已于2020年5月8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2020年5月8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

  二、公司经营风险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4月3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5.51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2.09%,扣非净利润-9,42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变化,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以液态奶、皮棉、棉种为主,主营业务不涉及市场热点关注的粮食等题材。

  三、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一)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出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