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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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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0-35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0年4月28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通过《关于任全胜同志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任全胜同志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任全胜,女,汉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法律硕士。

  任全胜同志于1992年8月至2000年6月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法官;2000年6月至2008年9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2008年9月至2012年12月先后担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2015年1月至2015年7月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合规总监;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2017年12月至2020年4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合规总监;2020年4月至5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全胜同志于1998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取得学士学位,于2003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取得法律硕士学位。

  任全胜同志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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