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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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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海洋               公告编号:2020-02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被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 条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2月18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19年1月15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了《关于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9-002),披露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经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截至2018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809,614,346.00元。2019年9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9号)调查确认,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除公司通过关联方或者第三方将资金转至控股股东使用或者代控股股东偿付相关债务等方式与控股股东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外,公司因融资租赁业务与控股股东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为3,925万元。除上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外,经公司自查发现,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目前公司正在联合审计机构进行核查确认,并将在核查确认后尽快披露。

  二、控股股东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8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已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836,050,762.45元(其中:本金809,614,346.00元,利息26,436,416.45元)。具体归还情况见下表: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于2019年9月27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9号),公司控股股东除应归还通过关联方或者第三方将资金转至控股股东使用或者代控股股东偿付相关债务等方式与控股股东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外,还应归还因融资租赁业务与控股股东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为3,925万元。目前关于公司因融资租赁业务与控股股东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尚有部分余额,公司正在联合审计机构进行核查确认,并将在核查确认后尽快披露。待上述资金占用情形全部消除后公司方可召开董事会,并向深交所提交解除其他风险警示申请。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6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海洋               公告编号:2020-028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大健康事业部副总裁张磊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张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张磊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大健康事业部副总裁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张磊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张磊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高度的认可和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海洋    公告编号:2020-029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方海洋”)于2020年4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35号),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问题一:2020年4月15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00万元至4,800万元,同比增长9,844.75%至13,159.67%,其中因资产转让形成的非经常性损益为6,876.44万元。请说明上述资产转让的具体进展,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过户、款项收回等情况,并说明确认损益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公司于2020年2月7日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土地、厂房转让合同》、《设备转让合同》,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此次资产转让总价款合计为22,600万元,其中:土地、厂房转让金额为19,540万元,机器设备转让金额为3,060万元。

  公司已于2020年2月办理完毕土地、厂房相关的过户手续,开具增值税发票,交易对方已全额支付土地、厂房转让价款,公司于当月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本次土地、厂房过户缴纳相关税费共计1,987.03万元,截止2020年2月,财务账面与此次资产转让有关的固定资产(厂房)净值为9,853.33万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净值为823.20万元,故此次因资产转让形成的非经常性收益为6,876.44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机器设备转让尚未完成。

  问题二:请说明你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业绩预告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回复:

  经自查,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自查发现,截至目前公司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等情形,目前公司正在联合审计机构进行核查确认,并将在核查确认后尽快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    公告编号:2020-025),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76.70万元,与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一致,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问题三:请你公司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

  公司近期未有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公司日常与投资者的互动遵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渠道及途径,回答均在公司已公开披露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事项。

  问题四: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

  回复:

  公司原拟定于2020年4月27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后因受疫情影响未完成审计工作延期至2020年6月20日披露,公司年报披露前一个月至年报披露期间为敏感期,经查询,截至目前,在此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增减持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五: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海洋               公告编号:2020-03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或“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7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协调年审会计师以及相关人员共同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鉴于《关注函》涉及内容较多且需要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回复工作。为确保《关注函》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加紧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加紧核查进展,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对外披露。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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