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 仅代表其个人意见,不构成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020年5月8日,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尔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向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了《关于鼓励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基于对公司未来业绩及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吕强先生倡议:哈尔斯及境内主要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哈尔斯;股票代码:002615)。吕强先生承诺,按照本倡议的相关内部细则,公司及境内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事先经吕强先生本人确认拟购买数量,并在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28日期间完成不超过约定数量的净买入哈尔斯股票(不低于1,000股),全额连续持有18个月以上,且持有期间连续在哈尔斯履职的,该等哈尔斯股票的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若该等股票产生亏损,由吕强先生予以补偿。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
1、因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定义
公司及境内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事先经吕强先生本人确认拟购买数量,并在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28日期间(以下简称“增持期间”)完成不超过约定数量的净买入哈尔斯股票(不低于1,000股),全额连续持有该等股票18个月以上,且持有期间连续在哈尔斯履职的,该等哈尔斯股票的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若该等股票产生亏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
2、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补偿金额=增持期间净买入数量*(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的均价-截至2021
年11月26日后10个交易日的股票均价)
注:
(1)补偿金额为正数则涉及补偿;
(2)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均价=(Σ分时成交的量*成交价)/总成交股数;
(3)如在2021年11月26日前卖出哈尔斯股票导致亏损的,吕强先生对增持期间净买入的股票不予以补偿;
(4)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18个月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3、补充计算时点
若截至2021年11月26日后1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低于员工有效持有的本次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均价,则由吕强先生一次性补偿员工2021年11月26日后1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与净买入股票均价的差额产生的员工有效增持股票的价值损失。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易,则相关日期顺延。
4、补偿方式及资金来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将以现金形式对员工因增持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予以全额补偿,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补偿金额也不存在最高金额限制。
5、补偿的时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将在上述员工购买的哈尔斯股票完全卖出后的两个月内予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影响计算交易亏损的时间,则相关日期顺延。
6、补偿的可行性
此次倡议增持范围仅为公司及境内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在职员工,增持期间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18个月以上,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同时吕强先生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相关补偿具备可行性。
二、本次倡议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
为确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效履行相关承诺,本次倡议承诺补偿事
项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吕强先生的承诺履行情况并及 时披露。
三、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及境内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员工总数为3,521人。
四、员工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及购买股票的表决权归属
公司员工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员工在倡议增持期间
购买股票以员工自愿为原则,购买的股票所有权和表决权归购买员工所有。员工
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由卖出其所增持的股票,不受吕强先生的影响和控制。
五、相关增持行为的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相关《讲解》,“股份支付”
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
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1、“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只有发生在企业与其职工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对股份支付的定义。
2、“股份支付”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获取这些服务或权利的目的在于激励企业职工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以达到业绩条件而不是转手获利等。
3、“股份支付” 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
综上所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的此次倡议是基于其对公司投
资价值判断以及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本次倡议并不与公司业绩挂钩,员
工按市价在二级市场进行自主购买公司股票。因此,经与会计师充分沟通,并得到会计师的认可,本次倡议公司无需进行会计处理,也不属于“股份支付”。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不构成对投
资者的实质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及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的相关陈述,仅代表吕强先生的个人意见,非公司董事会
决议,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
够的风险认识,并请理解预计、判断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风险提示
1、公司经营层面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经营层面的风险具体参见公司于 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4)。
2、倡议人的履约风险
此次倡议增持对象仅为公司及境内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增持期间较短,需全额连续持有公司股票18个月以上,且持有期间连续在哈尔斯履职的,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公司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具备履行相应承诺的履约能力,但仍请投资者关注控股股东的履约风险。
3、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11,411,5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51%,累计质押股份共计168,786,500股(其中,71,186,500股属于为公司发行可转债提供的质押担保),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84%,占公司总股本的41.13%。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68,786,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1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5.24%。(上述公司总股本以2020年4月24日的公司股份总数计算。)
目前暂未发现股份质押到期无法偿还资金的风险,暂未发现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其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
国家政策、流动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 投资者心理预期等不可控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不排除在某一段时期,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现偏离其价值的波动,公司提醒投资者,需关注股价波动产生的风险。
5、员工增持行为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在本次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倡议的员工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中,
员工是否响应倡议增持公司股票,或员工是否愿意参与本次计划,均属于员工自
愿性行为,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倡议仅代表吕强先生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特别提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增持公司股票,还需要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