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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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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2020-031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香溢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15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现场会议主持人:邵松长董事长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庄严董事、杨旭岑董事、王进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魏旭丹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为下属担保公司2020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为香溢租赁2020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下属担保公司2020年度担保业务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类金融投资业务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3、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5、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4项议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270,233.2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11,253,440.45元,2019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07,983,207.16元。报告期末,公司资本公积金528,562,690.38元。

  2019年度公司拟以2019年年末总股本454,322,7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2019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2、 上述第6项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股东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数量合计为 143,012,614 股,在表决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所持股份数未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 上述第7项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行投资收益权产品等对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1亿元,担保方式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流动性支持等。其中对全资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曙香溢融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3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浙江香溢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香溢典当有限公司、宁波香溢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6.1亿元。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被担保单位的担保额度在相对应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内调剂使用,但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和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之间不可以调剂使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允许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净资产10%。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该额度内执行。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4、 上述第8项议案《关于为下属担保公司2020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在最高额61亿元范围内,公司为下属担保公司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0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对上述被担保单位的担保额度进行适度调配。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该额度内执行。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5、 上述第9项议案《关于为香溢租赁2020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10亿元额度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2020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该额度内执行。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6、 上述第10向议案《关于下属担保公司2020年度担保业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担保公司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0年度担保业务计划为:担保业务总额不超过65亿元;同意下属担保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5%(含)以下的客户提供履约担保。

  7、 上述第11项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类金融投资业务计划的议案》:同意在2020年度类金融投资业务发生额(公司出资)不超过5亿元的额度内,公司开展信托、基金、资管计划业务;与第三方合作投资项目(包括:出资与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成立合资公司进行的股权投资;以合同形式进行的非股权类项目;项目合作中或有的受让债权行为);私募基金管理;证券投资(包括投资股票、债券和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投资性业务。并在该计划额度内决定类金融业务的投资行为和资产处置行为。

  同意公司可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公司经营计划,谨慎决定对公司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产品全部转让、部分转让或受益权转让,若交易产生的利润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仍可继续交易;公司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部分投资产品做出提前购买其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或到期回购承诺。

  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该额度内执行。

  8、 上述第13项议案,邵松长先生、夏欣荣先生、芮滨先生、韦斌先生、杨旭岑先生、周士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 上述第14项议案,尹丽萍女士、王泽霞女士、何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 上述第15项议案,陈燕女士、方泽亮先生、王苏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农、肖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0-032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8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5月8日下午在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会。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杨旭岑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邵松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夏欣荣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并授权夏欣荣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在任期内代为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总经理相关职权,以及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的其他职权。

  夏欣荣先生的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陈志华先生、孙曙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戴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钱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刘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一定范围内行使职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研究,特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以下范围内行使职权:

  (一) 日常经营性工作

  1. 《公司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行使的职权。

  2. 根据需要,代表公司签署各类经营、管理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文件。

  3. 根据需要,在单笔1亿元额度内(含1亿元),决定对公司融资事项,融资余额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60%(含抵质押融资),且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其中向相关金融机构的抵质押融资,余额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45%。

  4. 根据需要,在单笔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额度内,决定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的担保事项,担保余额(按投资比例计算)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且不超过总资产的25%;对公司单个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的担保余额(按投资比例计算)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25%。(该授权不包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类对外担保计划额度)

  5. 根据需要,在单笔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额度内,决定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事项,往来余额(按投资比例计算)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且不超过总资产的25%;对公司单个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的往来余额(按投资比例计算)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25%。

  6. 在单笔6000万元额度以内(含6000万元),决定公司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且不超过公司净资产70%,为同一客户(含关联方)累计余额不超过1.2亿元。

  7. 根据需要,决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25%。

  8. 在单笔6000万元额度内(含6000万元),对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典当、委托贷款、租赁业务、担保业务,类金融投资业务)进行业务处置和资产处置。余额不超过公司总资产40%,且不超过公司净资产60%,为同一客户(含关联方)累计余额不超过1.2亿元。

  9. 根据需要,在单项壹仟伍佰万元(含壹仟伍佰万元)以内,决定公司对外长期投资,当年累计不超过叁仟万元。(该授权不包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类金融投资业务计划额度)

  10. 根据需要,在单项资产净值壹仟万元(含壹仟万元)以内,决定公司资产处置,当年累计不超过叁仟万元。

  以上授权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二)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事项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为下属担保公司2020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香溢租赁2020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类金融投资业务计划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议案相关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该额度内执行。由此,特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以下范围内行使职权:

  1. 2020年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行投资收益权产品等对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1亿元,担保方式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流动性支持等。其中对全资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曙香溢融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3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浙江香溢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香溢典当有限公司、宁波香溢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6.1亿元。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被担保单位的担保额度在相对应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内调剂使用,但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和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之间不可以调剂使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允许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净资产10%。

  2. 在最高额61亿元范围内,公司为下属担保公司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0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对上述被担保单位的担保额度进行适度调配。

  3. 在10亿元额度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2020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

  4. 在2020年度类金融投资业务发生额(公司出资)不超过5亿元的额度内,公司开展信托、基金、资管计划业务;与第三方合作投资项目(包括:出资与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成立合资公司进行的股权投资;以合同形式进行的非股权类项目;项目合作中或有的受让债权行为);私募基金管理;证券投资(包括投资股票、债券和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投资性业务。并在该计划额度内决定类金融业务的投资行为和资产处置行为。

  公司可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公司经营计划,谨慎决定对公司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产品全部转让、部分转让或受益权转让,若交易产生的利润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仍可继续交易;公司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部分投资产品做出提前购买其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或到期回购承诺。

  以上授权有效期均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年度计划日止。

  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关于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夏欣荣先生、芮滨先生、韦斌先生、周士捷先生、王泽霞女士,夏欣荣先生为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何彬先生、杨旭岑先生、尹丽萍女士,何彬先生为召集人;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成员:王泽霞女士、芮滨先生、尹丽萍女士,王泽霞女士为召集人。

  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附件: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夏欣荣先生:1970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历任宁波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人事劳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慈溪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综合管理处副处长,舟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现任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陈志华先生: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宁波第三百货商店部经理、副总经理,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南苑鞋城总经理,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公司商贸管理总部总经理等职。现任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曙光先生:197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银行宁波市北仑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戴悦女士: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镇海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科员,宁波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审计处处长、财务管理处处长。现任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简历

  钱菁女士: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历任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总经办副主任、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茜女士: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先后任职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0-033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8日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5月8日下午在宁波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陈燕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0-034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民事诉讼案件: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金联)与深圳市富泰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泰通物流)仓储合同诉讼事项,二审判决已执行完毕。后富泰通物流不服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2020年5月7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涉案金额:仓库货物灭失损失价值61,209,860元。

  ●刑事案件:香溢金联被诈骗一案,目前处于法院审理阶段。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民事诉讼案件

  2017年7月27日,香溢金联与富泰通物流签订《服务合约》,由富泰通物流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郑港二路1号贰仟物流园二楼(东1库)(以下简称:郑州准时达仓)为香溢金联提供仓储服务;同时约定因富泰通物流的主观故意、人为过失、疏忽等因素造成的货物损失,富泰通物流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提供的赔偿依货物入仓时香溢金联所提供之声明价值为准。香溢金联采购的货物由供应商运送并经郑州准时达仓验收入库储存。香溢金联在货物储存前向富泰通物流提交了记载声明仓储货物价值等数据文件。

  2018年8月20日,香溢金联对储存于富泰通物流郑州准时达仓的货物进行实地盘点,发现仓储货物价值61,209,860元的苹果手机均已灭失。

  2018年8月27日,香溢金联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查封、冻结富泰通物流名下价值61,209,860元的财产。2018年8月28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诉讼案件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年9月11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富泰通物流账户银行存款61,209,860元,账户冻结期限至2019年9月10日。

  2019年4月1日,香溢金联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浙02民初1704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后,富泰通物流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8月22日,香溢金联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浙民终4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9月,香溢金联收到法院执行款61,209,860元,收到退回的财产保全费、案件受理费352,849元,法院执行完毕。

  2020年3月,香溢金联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富泰通物流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民终414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已立案审查,立案审查案号为(2020)最高法民申1195号。

  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8-049、2019-023、2019-040、2019-053、2020-015。

  2、刑事案件

  香溢金联与河南创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亚通信)于2017年7月签订代采购货物《合作框架协议》,创亚通信委托香溢金联代为采购货物苹果手机。同时,创亚通信大股东兼法定代表人王博、自然人张猛对前述委托采购业务产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采购的货物由富泰通物流提供仓储服务。2018年6月份以来,创亚通信出现违反框架协议约定延迟提货的现象。香溢金联多次催告无果,决定对仓储货物另行处置。2018年8月20日,香溢金联在盘点货物时发现储存手机灭失。鉴于创亚通信相关人员涉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诈骗行为,2018年8月24日,香溢金联向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报案;香溢金联被诈骗一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

  二、 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2020年5月7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1195号《民事裁定书》:再审申请人富泰通物流于2020年3月23日以目前相关刑事案件尚未结案,近期无法取得相关新证据为由申请撤回再审申请,该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裁定准许其撤回再审申请。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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