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13:3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胡军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8人,代表股份490,235,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234%。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489,579,9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1790%。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6人,代表股份655,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89,803,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9%;反对432,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89,819,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2%;反对415,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89,819,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2%;反对415,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89,817,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7%;反对401,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9%;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489,800,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418,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19,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947%;反对418,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511%;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2019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489,803,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9%;反对415,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8%;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0,170,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90,2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52%;反对6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审批2020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9,803,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9%;反对432,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审批2020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9,712,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4%;反对522,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32,1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7005%;反对522,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29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十)《关于审批2020年度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投标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0,185,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冀蒙、施展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