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莞穗大道411号公司营业楼一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并由董事长刘述峰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谢景云、唐英敏、李静及独立董事陈新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朱雪华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唐芙云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联股东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
关联股东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关联股东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关联股东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关联股东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关联股东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联股东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关联股东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第1-10项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投票同意通过。
议案1-10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思明、陈志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