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2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
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
根据现有自有资金情况并结合年度经营计划,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投资产品范围及有效期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均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投资期限自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有效期内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具体现金管理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方向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1、投资过程监管: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投资产品条件要求、闲置自有资金情况、理财产品收益率情况等,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理财产品品种,并提出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认可后,由财务部执行。
2、风险控制: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若出现投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公司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3、日常监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均为全国性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
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3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6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万股,发行价格为26.16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6,32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106.8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221.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审验,出具天健验[2020]6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对应项目进度情况不一,公司将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时间进度及用款计划,分别进行募集资金投入。
为把握市场机遇,使投资项目尽早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公司将遵照天健所出具的鉴证报告所确认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一)投资目的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
为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品仅限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三)额度及期限
不超过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决策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过程监管: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投资产品条件要求、闲置募集资金情况、理财产品收益率情况等,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理财产品品种,并提出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认可后,由财务部执行。
2、风险控制: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若出现投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公司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3、日常监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已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越剑智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已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越剑智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越剑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4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已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后依法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事项。因此,本次工商变更及章程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0万股,并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900万元增加至13,200万元,公司总股本由9,900万股增加至13,200万股,公司类型将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如下内容: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5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0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剑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变更经营范围及住所的议案》
本次增资越剑机电及变更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下的发展需要,有助于完善公司生产布局,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5月 8 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6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0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 5月 8 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7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5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越剑大厦1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5日
至2020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和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三)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遵从当地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
(四)登记时间:2020年5月21日09:00-11:30,13:30-17:00;
2020年5月22日09:00-11:30,13:30-17:00。
(五)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
(六)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ecretary@yuejian.com.cn)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发送时间不晚于2020年5月22日17: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誉锋、周钦泽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阳嘉龙村
电话:0575-85579980 邮编:312065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