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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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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0-02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实现发展规划目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上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彭惠女士、张云龙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6人。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保证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上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彭惠女士、张云龙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6人。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与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彭惠女士、张云龙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6人。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20年5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0-03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7日上午11: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侦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实现发展规划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上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保证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上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经初步核查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后认为:列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符合《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0-03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奕华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奕华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仅对本公司计划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大洋电机

  股票代码:002249

  法定代表人:鲁楚平

  董事会秘书:熊杰明

  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

  邮政编码:528411

  联系电话:0760-88555306

  传    真:0760-88559031

  互联网地址:www.broad-ocean.com

  电子信箱:bear@broad-ocean.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

  (三)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0年5月7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奕华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奕华:1956年出生,硕士学历,英国工程师议会认定特许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计量及控制学会(IstMC)会士,担任广东省自动化学会理事长、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事等多项职务。现任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9年5月31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对《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0年5月22日15:00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6日期间(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并请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

  收件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秘办

  邮编:528411

  电话:0760-88555306

  传真:0760-8855903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_______________

  刘奕华

  2020年5月7日

  附件: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奕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代理人,出席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0-03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操作方式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区大洋电机广丰厂区技术中心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7、审议《关于公司审计机构2019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余劲松、刘奕华、侯予、郑馥丽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对第6、7、8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以上三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8、9、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刘奕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上述第8-10项议案的投票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

  以上议案已经分别由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5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和2020年5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5月25-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20年5月26日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熊杰明、肖亮满         联系电话:0760-88555306

  传真号码:0760-88559031(备注董秘办收)     邮政编码:52841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参会线路图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249”,投票简称:“大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0年5月26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760-88559031)交回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528411)。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地址及路线图

  会议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大洋电机广丰厂区技术中心大楼一楼会议室。

  参会路线:

  1、市区公交车:乘坐050路公交车到大洋电机站

  2、自驾车路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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