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
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9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201905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9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4),2019年8月15日、9月12日、10月11日、11月8日、12月6日、2020年1月3日、2月10日、3月9日、4月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并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月期限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9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2020)沪0112民初6120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民事裁定书》和《财产保全告知书》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

  申请人: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投资”)

  被申请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申请基本情况

  千年投资与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千年投资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6,245,968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千年投资已提供担保。

  (三)法院裁定如下:

  冻结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6,245,968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四)查封(冻结)财产清单

  查封(冻结)公司在广发银行高新区支行的账号9550880026000******,保全金额为16,245,968元,保全期限为2020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08日。

  二、本次账户冻结的基本情况

  ■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共25个,累计被冻结金额为13,442.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1%。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已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公司(含子公司)被冻结账户占全体账户数量的比例较低,目前公司仍有大量可用银行账户替代以上被冻结账户,因此上述影响属于可控范围,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

  本次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措施暂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12民初6120号]

  2、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告知书》[(2020)沪0112民初6120号]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9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子公司董事、监事委派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战略调整的需要,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能力,提高子公司的管控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分期变更委派人员到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第一批拟变更子公司名单如下:

  1. 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千年”,公司持股比例89.46%);

  2. 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阳”,公司持股90.91%)。

  一、上海千年

  提名黄晓云先生、于良先生、付裕先生、孙贵香女士为上海千年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段晓东先生、沈伟平先生为上海千年第三届监事候选人。

  二、宏力阳

  提名张志建先生、俞元洪先生、孙东生先生、黄晓云先生、付显阳先生为宏力阳第三届董事候选人。提名毛兴利先生、朱星先生、沈伟平先生为宏力阳第三届监事候选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子公司董事、监事委派人员,可以更好的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提高子公司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证股东的合法权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