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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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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2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为:“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前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未扣除股权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且剔除股权激励成本影响后的净利润为7,512.18万元,较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为0.02%,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应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的40%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的30%回购注销。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2,238,336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5,064,704股减少至222,826,36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0年5月6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6月19日。每日8: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

  3、联系人:梁绮丽

  4、联系电话:0760-86138999-88901

  5、传真:0760-86138111

  6、电子邮箱:service@union-optech.com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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