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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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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必康”)、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康新阳”)、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日彩印”)、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医药”)根据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在2020年度将分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关联方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盟物流”)、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嘉萱”)、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松健康”)、伯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图商务”)、山东鲁西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药业”)、河南天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伦连锁”)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陕西必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0万元;预计必康新阳与北盟物流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40万元;预计必康新阳与江苏嘉萱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预计必康新阳与伯图商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万元;预计今日彩印与北松健康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万元;预计今日彩印与江苏嘉萱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万元;预计百川医药与鲁西药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00万元;预计百川医药与天伦连锁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谷晓嘉女士、邓青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

  ■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介绍

  (1)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宗松

  注册资本:26,000.00万元

  住所:江苏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大桥西路99号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仓储服务;建筑材料、消毒产品、化妆品、办公用品、日用品批发销售;房屋租赁;配载服务;柜台出租;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596,236.87万元,净资产31,168.70万元,2019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71.67万元,净利润-34,755.47万元。

  (2)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宗松

  注册资本:18,755.822万元

  住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马陵山西路168-2号

  经营范围:女性护理用品、婴儿纸尿裤、成人纸尿裤、护理垫、手术垫、纸巾的研发、生产、销售;高分子吸水树脂、无纺布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08,074.54万元,净资产11,823.03万元,2019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2,469.3万元,净利润-3,802.35万元。

  (3)伯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邓青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住所:徐州市新沂市经济开发区马陵山西路168-7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信息系统运营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健康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仓储服务;日用百货、办公用品、计生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服装鞋帽、化妆品、礼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及配件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保健用品、保健食品销售;一类医疗器械、医用辅助材料销售;自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零售;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38,342.03万元,净资产6,176.95万元,2019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15.89万元,净利润-117.45万元。

  (4)山东鲁西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岳红波

  注册资本:3,188.00万元

  住所: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黄河东路17号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洗剂、散剂、干混悬剂、颗粒剂、原料药(盐酸黄酮哌酯、枸橼酸铋钾)、原料药(硫酸多粘菌素B、盐酸金刚烷胺)、片剂(含激素类)、消毒剂、卫生用品类(抗抑菌洗剂(不含栓剂、皂类))的生产、销售;医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转让、咨询服务;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等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的生产、销售;药品、原料药、精细化工产品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限止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800万元,净资产3,070万元,2019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4,200万元,净利润35万元。

  (5)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宗松

  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

  住所:新沂市经济开发区马陵山西路168号

  经营范围:健康产业投资与管理;健康咨询;休闲健身服务;健康饮品技术研发与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620,707.67万元,净资产55,086.57万元,2019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644.60万元。

  (6)河南天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蔡会梅

  注册资本:4,800.00万元

  住所:商丘市睢阳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水岳蓝山小区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饮片零售连锁及网上销售,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日用百货、蚊香、化妆品、洗涤用品、眼镜、消毒用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场地租赁。

  财务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8,118.40万元,净资产4,205.50万元,2019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17,303.09万元,净利润-262.17万元。

  (7)李宗松

  身份证号码:61252519670616****

  住所:西安市雁塔区枫叶新家园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27号E阳国际10楼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李宗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48,757,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1%;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538,482,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4%。即其本人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87,240,3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5%。李宗松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第10.1.5条第一款的关联关系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北盟物流、江苏嘉萱、伯图商务、北松健康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上述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市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岳红波先生首次被公司聘任为公司副总裁。岳红波先生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第10.1.5条第二款的关联关系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岳红波先生的配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第10.1.5条第四款的关联关系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鲁西药业为上市公司副总裁岳红波先生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上市公司副总裁岳红波先生的配偶在天伦连锁担任高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鲁西药业、天伦连锁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市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陕西必康根据经营管理情况的实际需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长期向李宗松先生承租位于西安市科技路27号“E阳国际”1幢10层F1号的办公室用于日常经营办公。

  2、必康新阳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向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承租位于古镇大道东侧、马陵山西路北侧、甘肃路西侧、人民路南侧DHL物流园内A1、A2仓库用于公司经营。

  3、必康新阳根据公司销售经营的实际需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拟向江苏嘉萱、伯图商务采购卫生护理品等商品;百川医药根据销售经营的实际需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拟向鲁西药业采购硝苯地平片、乙酰螺旋霉素片、复方氨酚烷胺片、氨茶碱片、布洛芬片、炉甘石洗剂、甲硝锉片等医药产品。

  4、根据双方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今日彩印拟向北松健康、江苏嘉萱销售宣传册、外包装等印刷品;百川医药拟向鲁西药业销售氧化锌、吡拉西坦、盐酸金刚烷胺等原料药,向天伦医药连锁销售医药产品。

  5、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交易中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进行定价,依据公允价格和条件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上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双方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为市场定价或者公开招投标,交易公允,2020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陕西必康及其下属子公司百川医药、必康新阳、今日彩印的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公平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由于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及陕西必康及其下属子公司百川医药、必康新阳、今日彩印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陕西必康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百川医药、必康新阳、今日彩印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其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2020年度预计分别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日常经营管理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其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陕西必康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均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087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自该议案获得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1.6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资金需要,推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提高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理、供应链金融等业务,下同)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3.4亿元(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7亿元,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4亿元)。其中包含公司为公司于境外债券项下的清偿义务提供的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美元;

  (2)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必康”)对公司及陕西必康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6亿元(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4亿元,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6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九久科技”)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5亿元,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0.5亿元);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康新沂”)对必康新沂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4亿元(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7.4亿元,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0万元);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祥医药”)对润祥医药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0亿元,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0.2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1.6亿元,担保额度可滚动计算,该担保额度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的比例为102.86%,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4.66%。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实际发生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提供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前的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附表。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包括:

  1、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4、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

  6、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

  7、江苏九九久特种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8、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

  9、必康医药沧州有限公司;

  10、必康润祥医药张家口有限公司;

  11、世宗医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美元债融资主体,无实际经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1.6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可有力地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开展业务和投融资等过程中的基本操作效率,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降低成本,增加公司收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核定的担保额度是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情况进行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按照相关审议程序审议该议案,符合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实际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审批额度)为1,083,2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109.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24,471.15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73.3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附表: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

  ■

  注:财务数据来源于各公司2019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088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6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1、3、4、5、6、7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6、7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7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3)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登记时间:2020年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6、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

  (2)邮编:710065

  (3)联系人:罗旭

  (4)联系电话(兼传真):029-81149560

  (5)邮箱:002411@biconya.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1。

  2、投票简称:必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说明2:委托人如未在上表中明确具体投票指示的,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股):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如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照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089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经营成果,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范围内2019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2019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266,235,801.6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明细说明

  因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且绝对金额大于1,000万元,现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

  (二)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不同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元

  ■

  (三)存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因滞销、积压、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算,公司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325,522.50元,转回及转销存货跌价准备4,412,887.61元。本期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共计5,325,522.50元。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742,069.17元。

  三、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266,235,801.66元,相应减少了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235,801.66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6.54%。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

  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

  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合并范围内2019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090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修正暨董事会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            公告编号:2020-039),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与业绩快报存在差异,现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快报修正前后对比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业绩快报修正原因说明

  1、修正情况

  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            公告编号:2020-039)预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554,116,339.93元,营业利润440,529,817.58元,利润总额493,652,509.2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064,178.65元,基本每股收益0.214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6%;预计报告期末总资产24,659,538,726.2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818,757,405.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6.41元。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永审字(2020)第110029号审计报告,修正后的业绩情况如下: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328,178,532.73元,营业利润391,642,063.48元,利润总额530,024,683.1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097,454.08元,基本每股收益0.261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7%;报告期末总资产22,751,389,110.6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877,581,690.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6.45元。

  2、修正原因

  由于疫情期间,公司与会计师沟通不顺畅,公司将下属孙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12月份取得的厂区政府拆迁补助计入往来款,后续根据会计师现场审计的专业判断,认为拆迁款总额扣除拆迁的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后的8,758.43万元,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导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快报发生较大变化。

  三、董事会致歉声明

  公司对本次业绩快报与经审计业绩存在差异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度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置。公司将在日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内部管控,提升相关部门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业绩快报的准确性,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就本次事宜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091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届时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谷晓嘉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独立董事杜杰先生、财务负责人董文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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