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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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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已于2020年4月21日发布了《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17)。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在2020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6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办公楼5楼会议室。

  5、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4、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1选举沈介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2选举吴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3选举龚旭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4选举王守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5选举陈乐乐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6选举吴双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5、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1选举赵凤高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5.2选举王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5.3选举匡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6、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16.1选举胡雪青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16.2选举陈泽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2020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议案5、8、9、10、11、12、13、14、15、16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议案5及议案12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议案9、10需关联股东沈介良、龚旭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第14、第15、第16项提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5月11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资本战略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11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资本战略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本公司资本战略部。

  邮政编码:213179

  联 系 人:陈艳

  联系电话:(0519)86159358

  联系传真:(0519)86549358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6”,投票简称为“旷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对非累积投票提案欲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对累积投票提案投票,可以对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其拥有的总选举票数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4、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20年5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0年5月11日前将回执及其他参会凭证传回公司(传真号码:0519-86549358)或将回执及其他参会凭证的扫描件发邮件至邮箱(邮箱地址:yan.chen@kuangdacn.com)。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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