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7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技”或“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8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0,000,00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60,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14日。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5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0年5月1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4月30日至登记日:2020年 5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6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9年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82元。

  2、本次实施送转股方案后,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作出相应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

  咨询联系人:侯亮、廖芸

  咨询电话:0731-89910909

  传真电话:0731-88801768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