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庞国栋先生、任鸿广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经认真审阅以上议案所聘任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上述人员任职符合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任职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学历、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
附件:
一、庞国栋先生简历
庞国栋,男,1977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在职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融资部部门经理,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松江恒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松江恒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任鸿广先生简历
任鸿广,男,1974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在职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董事长、南开区美湖里地块项目部项目总经理,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松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开区美湖里地块项目部项目总经理、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