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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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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4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7年5月12日,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厦房产”)与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红豆”)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万厦房产拟受让无锡汇鑫置业有限公司标的资产部分股权,并签订了《合作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9)。

  二、前期进展情况

  2019年1月30日,万厦房产与南国红豆签订了《终止合作意向协议书》,决定终止《合作意向协议》中的股权交易。2019年1月31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首期退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壹拾玖万柒仟贰佰贰拾贰元贰角贰分(¥22,197,222.22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

  2019年3月1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7)。

  2019年3月22日及4月15日,万厦房产分别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和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

  2019年4月18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1)。

  2019年4月30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9)。

  2019年5月13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4)。

  2019年5月31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0)。

  2019年6月27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8)。

  2019年8月19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6)。

  2019年9月10日及19日,万厦房产分别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和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1)。

  2019年11月15日和18日,万厦房产分别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和柒佰万元整(¥7,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6)。

  2019年12月2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18,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1)。

  2019年12月26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7)。

  2019年12月30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9)。

  2020年1月14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2020年1月20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8)。

  2020年3月30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4)。

  三、本次进展情况

  2020年4月29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截至公告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部分退款合计人民币壹亿玖仟玖佰壹拾玖万柒仟肆佰贰拾贰元贰角贰分(¥199,197,222.22元),剩余待收本金壹仟捌佰万元整(¥18,000,000.00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交易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45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7民初388号)。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及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3)。原告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与被告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世茂”)、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建材城”)、新光圆成、周晓光、虞云新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其借款本金及利息。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一)由被告义乌世茂、新光圆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华融证券贷款本金 38010.7 万元;

  (二)由被告义乌世茂、新光圆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华融证券支付逾期还款罚息 33699232.01 元(已计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止),此后以本金 38010.7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由被告义乌世茂、新光圆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华融证券为实现本案债权支出的律师费 100000 元、保全担保费265983.30 元;

  (四)原告华融证券有权对被告新光建材城的位于东阳国际建材城 C1、C2、D6、D7、D8 区抵押房产(具体以《抵押合同》(编号:J2016149ywsm001-抵 002)所附抵押财产清单为准)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前述第一至三项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新光建材城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义乌世茂、新光圆成追偿;

  (五)被告虞云新、周晓光对前述第一至三项债务向原告华融证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驳回原告华融证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各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504,608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2,509,608 元,由原告华融证券负担 154,086 元,由被告义乌世茂、新光圆成、新光建材城、周晓光、虞云新共同负担 2,355,522 元。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涉案总金额为8732.32万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判决生效后,会导致公司本期及期后应计利息增加,相应减少本期及期后利润。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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