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文化”)因逾期未履行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4民特1225号】,申请执行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福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当代文化偿付492,861,250.95元及利息等。福田法院已作出《执行裁定书》【(2019)粤0304执29252号之一】,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当代东方(股票代码000673)54,861,111股股票,所得款项用以清偿本案债务。就上述事项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
今日,公司收到当代文化转发的福田法院《通知书》(2019)粤0304执29252号,主要内容为:关于申请执行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本院将于2020年6月8日10时至2020年6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当代东方(股票代码000673)股票54,861,111股,股票类别:无限售流通股。[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55/04],展示价格:2020年5月7日收盘价乘以54,861,111股,起拍价: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54,861,111股)乘以90%,保证金:1278万元,增价幅度:630,000元及其倍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当代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9,832,6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35%。当代文化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54,861,1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3%。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