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0-36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4月30日下午三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0人,代表公司股份1,064,936,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362%。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8人,代表公司股份57,051,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84%。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64,919,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

  反对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728,87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16,9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64,823,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

  反对1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632,57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5%;反对113,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5%;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64,921,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反对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730,27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反对15,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64,909,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718,67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27,1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1,064,921,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反对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730,27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反对15,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64,892,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

  反对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701,37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0%;反对44,4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46,622,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03%;

  反对18,314,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9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5,431,593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990%;反对18,314,183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1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权激励基金计划(2018-2022)〉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64,879,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

  反对5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688,97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反对56,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64,707,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

  反对2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516,17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1%;反对229,6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7,682,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反对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716,47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2%;反对29,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63,244,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1%;

  反对1,692,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053,24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20%;反对1,692,52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8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0-37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0年4月30日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25)、《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0-36)。

  二、日常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4月29日,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及定价依据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25)。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产品销售、采购材料、提供和接受劳务交易属公司正常的业务,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不可避免的持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坚持公允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