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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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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肖奋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肖奋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肖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分红、资产处置、其他收入等多种方式获取的资金。质押到期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延期质押、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质押借款等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2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整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主要系重分类差异以及部分细小的会计差错造成2019年度的期初审定数与2018年12月31日的审定数存在小部分差异。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根据期初明细对期初数进行重分类,重新核实内部交易及往来的抵消明细数据。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差异原因:①银行未达账项调整;②合并抵消差异;③重分类调整差异;④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四、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已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

  五、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涉及的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我们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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