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关于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1),经事后审核发现由于录入疏忽,公告中有一处人员信息表述有误,现就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公告中“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四)执业信息 ”
1、修改前内容: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韩峰(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从业、王淑玲(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自2004年从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支力拟担任项目监管人,自1996年从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修改后内容: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韩峰(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6年、王淑玲(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9年,均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程卫国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近5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补充更正后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留意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信息。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阅读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