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代表人:冯文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冯文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军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将持有的部分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将持有的部分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规定。在准则实施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需要调整2019年初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金额。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