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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0-023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志华先生、郑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第七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本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第七届监事会拟任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6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志华先生:男,中国国籍,1960年9月出生,工学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微电子与固态电子学专业。1983年至1992年历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助教、讲师;1992年至1993年为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访问学者;1993年至1994年为比利时鲁汶天主大学(K. U. Leuven)访问研究员;1994年至1997年,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副教授;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为香港科技大学访问教授。1997年至今,分别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微电与纳电子学系教授。2001年至2016年曾任清华大学微电子学研究所副所长(微电子与纳电子学系副系主任)。曾担任“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和基础软件产品重大专项咨询专家组专家,IEEE固态电路学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中国通信学会通信集成电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集成电路设计分会副秘书长、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玄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志华先生除任清华大学教授之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铂先生:男,中国国籍,1984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8月至2008年9月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任顾问,2008年9月至2010年6月于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任高级顾问,2010年6月至2011年9月任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税务经理,2011年9月至2014年8月于华润医药集团任职财务管理部经理,2014年至今于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投资合作部总监。现兼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紫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紫光联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5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郑铂先生现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投资合作部总监,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0-024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同芯微电子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芯微电子”)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综合授信,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用于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所需。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同意公司为同芯微电子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鉴于同芯微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故其未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则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同芯微电子成立于2001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道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33458879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院4号楼18层。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软件开发;委托生产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产品。

  同芯微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同芯微电子资产总额167,041.17万元,负债总额104,697.97万元,净资产62,343.20万元,2019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21,217.0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527.99万元,实现净利润3,311.8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同芯微电子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为借款人应偿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同芯微电子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担保协议约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同芯微电子主要从事智能安全芯片设计开发,并提供解决方案,是全球智能卡芯片市场中最具竞争力的中国企业之一,其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资产负债率为61.85%,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包括:同芯微电子为其控股子公司无锡紫光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保42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同芯微电子担保415.05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国微科技有限公司担保1152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合计为12355.0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5%。连同本次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947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6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0-025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建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刁石京先生、马道杰先生、吴胜武先生、周洋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立彦先生、黄文玉先生、崔若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拟任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开为单独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七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六届董事会现有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内容详见2020年5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5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监事津贴的发放情况,拟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日开始,将独立董事的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含税);拟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日开始,将外部监事津贴由原来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含税),职工代表监事津贴由原来每人每年6000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含税)。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5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同芯微电子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芯微电子”)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综合授信,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用于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所需。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同意公司为其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且授信额度内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同芯微电子的实际需求决定,以其与银行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同芯微电子董事长签署本次授信和担保的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刁石京:男,中国国籍,1962年4月生,先后毕业于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电子工业部办公厅、信息产业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综合组副组长兼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司长。兼任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技委副主任委员及通信科技委委员。2018年5月起,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联席总裁。2018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刁石京先生现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联席总裁,除此以外,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道杰:男,中国国籍,1964年8月生,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工商管理博士,高级工程师,2004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曾任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联通华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信移动终端管理中心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工会副主席;联想集团副总裁,MBG中国业务常务副总裁。2017年12月起历任公司常务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兼总裁。

  马道杰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胜武:男,中国国籍,1973年9月出生,先后毕业于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获博士学位。曾任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宁波市鄞州区委常委、副区长,宁波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宁波望春工业开发公司董事长,宁波市信息产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区长,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副书记、副司长等职务。现任全国青联委员、IT工作者联谊会常务理事、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工程学院、宁波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电子服务研究院客座研究员、清华大学唐仲英兼职导师。2019年9月起,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全球执行副总裁;2019年10月起,任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2月起,任500彩票网(NYSE:WBAI)公司董事会主席。

  吴胜武先生现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全球执行副总裁,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洋:女,中国国籍,1981年11月出生,英国伦敦大学女王玛丽学院金融与投资硕士,英国伯明翰大学会计与金融学士,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资深会员。曾任职于马施云国际会计师新加坡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新加坡事务所,曾任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SG:U9E及HK:1857)集团财务副总监。2015年6月至今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合作部总经理。

  周洋女士现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合作部总经理,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立彦:男,中国国籍,1957年2月出生,注册会计师、经济学博士。1985年至今在北京大学从事教学、研究工作。曾先后担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立彦先生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文玉:男,中国国籍,1956年7月出生,管理学硕士,通信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2年1月至1994年4月在乌鲁木齐市电信局工作,历任市话分局局长、体改办负责人、市话工程处副处长、副局长等职。1994年4月至2006年5月,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电管理局副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等职。2006年5月至2008年11月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信息产业厅党组副书记、厅长等职。2008年11月至2016年8月曾任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等职。2017年1月于工业和信息化部退休。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文玉先生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崔若彤:女,中国国籍,1986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律师。2011年8月至2014年5月,任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6月至今为北京市汉衡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崔若彤女士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至今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0-026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第6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上述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7.1 选举刁石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2 选举马道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3 选举吴胜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4 选举周洋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8.1 选举王立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 选举黄文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3 选举崔若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9.1 选举王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9.2 选举郑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2020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6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第7、8、9项提案分别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根据相关规定,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2、6、7、8、9、10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玉田县无终西街3129号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玉沾  阮丽颖

  电话:0315-6198181  010-82355911

  传真:0315-6198179  010-82366623

  邮箱:zhengquan@gosinoic.com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9

  2、投票简称:国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8.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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