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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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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下午15时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租入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租赁茶陵龙华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综合楼以用作日常办公。

  《关于子公司租入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800万元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800万元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年出栏100万头生猪绿色养殖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签署《年出栏100万头生猪绿色养殖项目投资协议书》。

  公司《关于签署〈年出栏100万头生猪绿色养殖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生鲜屠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签署《生鲜屠宰项目投资协议书》。

  公司《关于签署〈生鲜屠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特种水产饲料研产销一体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委会签署《特种水产饲料研产销一体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公司《关于签署〈特种水产饲料研产销一体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76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租入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本次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履行具备完备性及合规性。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是龙华农牧为有效解决办公场地而发生的,满足了龙华农牧办公所需,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子公司租入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77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拟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如下认可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租入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与茶陵龙华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是为满足龙华农牧办公所需,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龙华农牧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龙华农牧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子公司租入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78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年出栏100万头生猪绿色养殖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年出栏100万头生猪绿色养殖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概述

  1、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年出栏100万头生猪绿色养殖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签署《年出栏100万头生猪绿色养殖项目投资协议书》。

  2、本次投资项目协议书的签署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

  甲方: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

  乙方: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雅安市名山区年出栏100万头生猪绿色养殖项目

  (2)投资规模:养殖项目计划总投资19.7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1.7亿元、生物资产投资3.6亿元、流动资金投资4.4亿元。项目由乙方投资,资金由乙方自筹。

  (3)建设内容:每个苗猪场建设有相应的后备舍、配怀舍、分娩舍、公猪的公猪舍,每个育肥场建设相应的保育舍、育肥舍。每个养殖场均建设与养殖规模匹配的有机肥加工厂、内外场员工宿舍及外场办公室、食堂、员工宿舍、门岗房、围墙、配电房、饲料间、中转料塔、员工隔离房、烘干房和环保设施等。项目主要功能:良种繁育功能、生态养殖功能、示范养殖功能、精准扶贫功能。环保方面:粪肥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全部用作有机肥还林还田。

  (4)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12个月,自土地移交乙方完成各项手续办理之日算起(楼房养殖项目建设期限18个月)。

  2、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评估认定。违约方应一次性支付对方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含评估认定的具体损失金额、解决争议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等实际产生的必要费用。

  (2)因国家政策调整,造成此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投资协议终止事项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确定。

  3、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签订本协议后, 乙方15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完成工商注册,并启动项目用地实地勘测。完成土地流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土地流转费用,逾期未足额支付则视为乙方放弃本项目,本协议自动作废。

  (2)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同意变更;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需要变更的。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受不可抗力影响方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在一方延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延迟方应承担因延迟履行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

  (4)本合同项目或乙方项目公司因任何原因终止的,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妥善安置职工,并依法定程序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项目公司的清算注销登记手续。

  4、其他

  (1)本协议书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由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并具约束力。

  争议的解决。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对本协议书条款的解释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若在30个工作日内该争议未能得到解决,则应适用诉讼条款的规定。

  诉讼。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均应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在对争议、分歧或索赔做出最终裁决前,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继续享有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所有权利,在最终裁决做出后按裁决进行最终调整。

  (2)协议书生效。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项目投资建设包括苗猪场、育肥场等,做大做强公司生猪全产业链,有利于公司扩大销售,延长养殖产业链,增强公司的综合经济实力。

  本投资项目达产后,有利于加速推进生猪产业的发展,同时带动项目区及周边地区养猪业的发展及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精准扶贫、助农增收等功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79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生鲜屠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生鲜屠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概述

  1、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生鲜屠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签署《生鲜屠宰项目投资协议书》。

  2、本次投资项目协议书的签署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

  甲方: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

  乙方: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雅安市名山区生鲜屠宰(100万头/年生猪)项目

  (2)投资主体: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主体: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经营范围:生猪屠宰、加工与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肉制品的冷冻冷藏;装卸服务(砂石除外);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营许可审批的项目)。

  (5)投资规模:计划投资总额3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6亿元人民币,资金由公司自筹。

  (6)项目建设期: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建设期为18个月。

  (7)项目内容:主要为屠宰、分割、冷藏、冷鲜加工、冷冻储存、冷链物流等,新建厂房2栋,办公及辅助用房 1.2万平方米,冷库一座,新上屠宰生产线二条。

  2、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同意变更;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需要变更。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受不可抗力影响方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在一方延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延迟方应承担因延迟履行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

  (3)在本协议项目建设全面建成并投产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区域规划调整等而必须终止本项目的,双方通过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4)本协议项目或乙方项目公司因任何原因终止的,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妥善安置职工,并依法定程序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项目公司的清算注销登记手续。

  3、条款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由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并具约束力。

  (2)争议的解决: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若在30个工作日内该争议未能得到解决,则应适用诉讼条款的规定。

  (3)诉讼: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均应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在争议、分歧或索赔做出最终裁决前,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继续享有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在最终裁决做出后按裁决进行最终调整。

  4、其他

  (1)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在甲方辖区内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雅安唐人神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乙方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后,本合同应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全部由该公司承接,该公司取得本合同当事人地位,乙方与新成立的项目公司就本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项目建成达产后,乙方将视生猪产业发展情况完善生猪产业链后续投资项目,乙方优先考虑在甲方辖区内建设,甲方保证为乙方后续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和政策支持。

  (3)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屠宰一端连接上游生猪养殖,另一端连接下游肉制品消费,是猪肉产业链中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同时由于生猪屠宰加工行业集中度较低,随着我国肉类工业的发展和消费者对猪肉品质要求的提高,规模化、工业化屠宰将成为发展的方向,本投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布局,促进公司生猪屠宰加工的稳定发展。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80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特种水产饲料研产销一体化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特种水产饲料研产销一体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概述

  1、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特种水产饲料研产销一体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委会签署《生鲜屠宰项目投资协议书》。

  2、本次投资项目协议书的签署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

  甲方: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委会

  乙方: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

  昌江唐人神特种水产饲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选址

  项目拟选址意向在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太坡片区,具体位置及四至以相关部门批复的红线宗地图为准。

  3、项目用地

  甲方向乙方提供用地面积约 52 亩,以国土部门最终核定面积为准,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由乙方依规合法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用地手续。

  4、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用于生产特种水产饲料的原料接收、清理系统、粉碎系统、配料混合系统、制粒系统、膨化系统、冷却系统、包装系统、液体添加系统、除尘系统、压缩空气与蒸汽供给系统等,整条生产线由中央控制室电子计算机控制,产品生产工艺及过程均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5、投资计划

  乙方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000万元。项目一期投资1000万元(至2020年底),二期投资1.9亿元(至2021年)。自乙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起,项目建设、达产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6、保障和协商机制

  (1)甲方协助乙方依法申报相关涉及项目扶持的国家、省级或县级优惠政策。

  (2)甲乙双方应按诚实守信原则切实履行本协议。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发生争议,应积极沟通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备忘录等另行约定,补充协议、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退出机制及违约责任

  (1)如双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经催告仍不或不完全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在书面告知后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补偿损失。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甲乙双方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或完成本协议目标,可免除相应责任。

  (3)甲方公开出让该项目土地使用权,若乙方未能参与土地摘牌或未摘得项目土地使用权,本协议可自动解除或失效。

  (4)因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且经沟通协商无果的,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由于消费升级,对营养价值高的特种水产品、高档水产品的需求不断上升。该项目的建设,将开辟海南水产饲料市场,是公司实施饲料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经济效益良好;项目推广应用安全高效友好型产品不仅有助于维护养殖生态环境的安全、养殖水产动物的安全和提高养殖生产效率,为人们提供安全的水产品,同时能通过科技养殖示范带动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81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8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供应商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采购原料,公司拟在800万元额度内为子公司采购原料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子公司可循环使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800万元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最高额800万人民币

  3、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利息、违约金、赔偿金。

  4、担保主债权:债权人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与债务人自2020年5月20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合同产生的债权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5、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1年。

  6、生效方式:经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以公司出具的相关担保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采购原料需求,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本次担保子公司没有提供反担保措施,被担保的子公司中90%以上的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余为公司持股比例在60%以上的子公司,因子公司经营稳定,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供应商采购原料,公司就子公司在最高额800万人民币的额度内的货款支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

  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178,10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公司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3.55%;对外担保余额为49,193.91万元(不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7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87,65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3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5,753.24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3%,为子公司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的对外逾期担保,大农担保对担保业务已提取相应风险储备金、保证金等,基本覆盖逾期担保金额,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82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19日14时30分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年4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800万元担保的议案》、《关于签署〈年出栏100万头生猪绿色养殖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提交的《关于增加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止公告之日,唐人神控股持有公司14,868.677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3,657.0799万股)的17.77%,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除上述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逐项审议)

  6.01 董事:陶一山

  6.02 董事:陶  业

  6.03 董事:黄国盛

  6.04 董事:郭拥华

  6.05 董事:孙双胜

  6.06 董事:曾若冰

  6.07 董事:江  帆

  6.08 董事:余兴龙

  6.09 董事:张少球

  6.10 监事:刘 宏

  6.11 监事:黄锡源

  6.12 监事:龙伟华

  6.13 监事:杨卫红

  6.14 监事:邓祥建

  6.15 高管:陶  业

  6.16 高管:孙双胜

  6.17 高管:杨  志

  7、《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审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800万元担保的议案》

  11、《关于签署〈年出栏100万头生猪绿色养殖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除审议上述事项外,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详见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其他公告信息。

  上述议案(四)、(六)、(七)、(八)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三)。

  2、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三楼投资证券部。

  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15日下午16: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邮编:412007

  (2)联 系 人:沈娜

  (3)联系电话:0731-28591247

  (4)联系传真:0731-2859112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文件、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7”,投票简称:“唐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附件三: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姓 名: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至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83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租入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唐人神”)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租入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租赁茶陵龙华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控股”)综合楼以用作日常办公。

  2、龙华控股为公司监事龙伟华及其兄弟龙秋华合计100%持股,其中龙秋华持有龙华控股99.90%股权,龙伟华持有龙华控股0.1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法人或者自然人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仍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人。龙秋华于2019年12月11日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因此,龙秋华在 2020年12月11日前仍是公司关联人,截至目前,龙秋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3,331,378股,持股比例为3.98%;同时鉴于龙伟华目前担任公司监事,龙伟华、龙秋华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故龙华农牧与龙华控股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433.7280万元。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茶陵龙华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4355520996L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龙秋华

  5、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5年09月02日

  7、住所:茶陵县城关镇炎帝中路人民银行一楼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科技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龙华控股为龙秋华、龙伟华100%持股,龙秋华、龙伟华为公司关联方,故龙华控股为公司关联方。

  10、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单位: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为有效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做好龙华农牧各猪场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少非生产人员与生产基地的接触,龙华农牧拟将职能部门员工工作地点进行迁移,拟与龙华控股签署《房屋租赁协议》。

  2、租赁面积:不超过3,012平方米,实际租赁面积以签署的租赁协议为准。

  3、租赁期限: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4、租金计算:40元/平米/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龙华农牧本次租赁资产位于龙华科技园,地处茶陵县茶陵大道、茶陵西高速收费站出口,周边交通发达,靠近茶陵县湘赣国际广场,地理位置佳;主办公楼系全玻璃幕墙办公楼,办公楼为独立区域,智能化管理,安全系数高,卫生条件好。本次交易租金比对同条件、同地段等要素办公楼作参考定价。

  本次关联交易是龙华农牧为有效解决办公场地而发生的,是龙华农牧与龙华控股的市场化行为,定价方法客观、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龙华农牧为有效解决办公场地而发生的,是为了满足龙华农牧办公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龙华农牧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法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今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与龙华控股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与茶陵龙华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是为满足龙华农牧办公所需,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龙华农牧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龙华农牧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子公司租入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本次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履行具备完备性及合规性。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是龙华农牧为有效解决办公场地而发生的,满足了龙华农牧办公所需,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子公司租入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唐人神子公司租入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是龙华农牧为有效解决办公场地而发生的,满足了龙华农牧办公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龙华农牧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唐人神子公司租入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租赁合同》(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茶陵龙华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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