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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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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
公告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20-046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票已连续13个交易日(2020年4月14日-4月30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之(五)项的规定,如果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 票面值,则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6条规定,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公司股票已连续13个交易日(2020年4月14日-4月30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二、历次可能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进行了关于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进行了关于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进行了关于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利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20-047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顾伟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顾伟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顾伟文先生在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一致通过暂由公司总经理魏成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魏成臣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369号

  联系电话:021-58033699

  传真:021-68866081

  邮箱: weichengchen@chinagangtai.com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20-048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因公告部分披露内容有误,现作更正如下:

  一、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第五页,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下列“股东总数(户):10”应更正为“股东总数(户):33365”。

  二、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中“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下列内容应更正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之(五)项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6条规定,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二、历次可能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下列内容应更正为“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进行了关于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进行了关于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三、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中“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下列内容应更正为“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度连续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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