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26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锦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中富容器有限公司拟自2020年4月至2025年4月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全资子公司长沙中富瓶胚有限公司拟自2020年4月至2025年4月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公司长沙星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星城担保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拟为上述贷款向长沙星城担保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公司将与长沙星城担保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同时公司拟为上述反担保事项办理赋强公证手续。
另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南宁诚意包装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作为抵押。
公司与长沙星城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反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27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主持,监事会3名成员全部出席,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2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3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
2、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影响如下:
1、“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9 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的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的实施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3、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对 2019 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该准则的实施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29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16,001,563.87元。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1、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4、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
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
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1)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按照相应的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2)对于非经营类低风险业务形成的其他应收款根据业务性质单独计提减值。
(3)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的其他应收款项,原值扣除担保物可收回价值后的余额作为风险敞口预计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001,563.87元,对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16,001,563.87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审议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相关材料,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2、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独立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30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反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容器”)拟自2020年4月至2025年4月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全资子公司长沙中富瓶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瓶胚”)拟自2020年4月至2025年4月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公司长沙星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星城担保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拟为上述贷款向长沙星城担保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公司将与长沙星城担保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同时公司拟为上述反担保事项办理赋强公证手续。
另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南宁诚意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诚意”)名下不动产作为抵押。
公司与长沙星城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反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2020年4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本次反担保事项涉及的贷款额度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因此本次反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长沙中富容器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长沙中富容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1月25日
3、注册地点: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大道11号
4、法定代表人:张海滨
5、注册资本:415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塑料制品业;直饮水的生产;瓶(罐)装饮用水、茶饮料及其他饮料的制造;包装材料、直饮水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沙容器100%的股权,长沙容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9、被担保人长沙容器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长沙中富瓶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长沙中富瓶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7月30日
3、注册地点: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大道11号
4、法定代表人:张海滨
5、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塑料制品业;直饮水的生产;直饮水、包装材料的销售;饮用水、茶饮料及其他饮料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沙瓶胚100%的股权,长沙瓶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9、被担保人长沙瓶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沙星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01月23日
3、注册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六路南段77号东方制造港C5栋3楼315、318、319室
4、法定代表人:夏毅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
6、主营业务: 在长沙市范围内办理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兼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占比83.33%、长沙县鑫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占比16.67%。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9、长沙星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抵押物基本情况
■
截至 2019 年 12月 31 日,上述不动产账面价值为2471万元,评估价值为2471万元。除本次抵押外,上述房产、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五、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与长沙星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保证反担保合同为准。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保证反担保合同》及与之有关的文件及通知,并办理赋强公证手续。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长沙容器和长沙瓶胚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子公司发展,为子公司运营提供积极的影响,对其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反担保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反担保事项的实施。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8,9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3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25)。
2020年4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6)、《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同日,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新丝路”)《关于提议增加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陕西新丝路提议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陕西新丝路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1,961,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1%。陕西新丝路提出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并相应调整提案编码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32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30日,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新丝路”)《关于提议增加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上述临时提案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并相应调整提案编码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2019年度)会议审议决定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内可以乘坐Z30路公共汽车到达珠海保税区中富巴士站)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
议案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4、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5、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6、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 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2019年度)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2020年第一次(2019年度)会议以及2020年4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及2020年5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代码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14:00 至14:30
(三)登记地点: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大会签到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8931176、0756-8931066;
传 真:0756-8812870
联 系 人:姜 珺、赵楚耿
六、备查文件
(一)、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2019年度)会议决议;
(二)、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59”,投票简称为“中富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议案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被委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