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李明阳先生函告,获悉李明阳先生已将其质押给福州市华侨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基金”)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收到控股股东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诚投资”)函告,获悉海诚投资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办理了股份质押展期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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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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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海诚投资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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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海诚投资对其所持公司部分质押股份进行展期系自身资金需求,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诚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