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事后经审核发现,因工作疏忽导致上述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披露有误,现进行更正如下(更正的内容以加黑加粗字体表示):
一、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更正内容
1.“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之“(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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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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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之“上期(2018年度)金额”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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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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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之“本期(2019年度)金额”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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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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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内容
1. “第三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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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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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更正均系填列错误所致,不涉及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更正,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编制中的审核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恳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