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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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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2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
有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函【2020】0430号监管工作函《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全文如下: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你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事项,涉及金额17.308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根据年报披露,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相关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核实并披露,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相关担保债务的具体情况及被担保人偿还能力。请公司审慎评估上述担保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二、请公司具体说明对外担保及印章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披露上述违规担保的相关参与人员、担保协议签订过程、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

  三、请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全面自查并披露,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违规担保、诉讼及资产冻结等事项,并充分评估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时揭示风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应当针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和期限,并尽快完成整改。

  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高度重视存在的违规担保问题,及时完成整改。若未能及时完成整改,我部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即予以披露,并于2020年5月12日之前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就监管工作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待回复文件编制完成后按照要求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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