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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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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2020-026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9日,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崂山区深圳路18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6日以邮件通知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取消选举柴恩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柴恩旺先生的书面材料,经其本人自查,柴恩旺先生所在的文康律师事务所与公司股东单位有业务合作,致使其独立性受影响,为此柴恩旺先生申请退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过董事会审查,柴恩旺先生不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相关条件,同意取消选举柴恩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取消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之子议案《选举柴恩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刘惠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名刘惠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拟选举刘惠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惠荣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惠荣,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中共党员。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国际法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法。中国海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海事海商专家库专家、最高法院海洋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负责人(海大)、金砖国家智库中方理事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及学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研究会等职务。

  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2020-027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一)、关于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

  2、 取消议案原因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柴恩旺先生的书面材料,经其本人自查,柴恩旺先生所在的文康律师事务所与公司股东单位有业务合作,致使其独立性受影响,为此柴恩旺先生申请退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取消原拟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之子议案《选举柴恩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取消议案的原因、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增加临时议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4月24日公告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康普顿3%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2020年4月26日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先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选举刘惠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致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股东”)为持有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普顿”或“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股东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临时提案。

  本股东现提请公司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临时提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之子议案《选举刘惠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具体内容及决议事项如下: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本股东报交易所备案审核,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认为下述被推荐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确定为本次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人选:

  选举刘惠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其他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通过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以上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及时通知其他股东,并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6日

  附件: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惠荣,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中共党员。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国际法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法。中国海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海事海商专家库专家、最高法院海洋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负责人(海大)、金砖国家智库中方理事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及学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研究会等职务。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议案外,于 2020年4月2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8号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2020-028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未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路邦投资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收到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或“路邦投资”)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路邦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股票,权益变动具体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康普顿无限售流通股10,480,000股,占康普顿股份总数5.24%。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4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康普顿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4%,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2、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路邦投资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康普顿

  股票代码:603798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75号2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0年4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普顿”)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康普顿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次权益变动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10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人在未来12个月内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 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康普顿无限售流通股10,480,000股,占康普顿股份总数5.2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0年4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康普顿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4%,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路邦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也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4月29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庄广通

  日期: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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