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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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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0-030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安医疗”)于2019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和公司”)计划自2019年10月10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656,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九安医疗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收到三和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4,32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近日,公司收到三和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1)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自2019年7月12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今,三和公司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71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述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变动中包含了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三和公司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3、本次减持,三和公司及其合伙人未违反前期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在计划之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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