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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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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苏日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俊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鲍俊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

  2020年1月21日,公司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0,586,90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74%,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5名,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月21日。

  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此次拟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主要为进一步发展珠宝新零售业务,探索“线上+线下互通”的运营模式和“货票通”技术系统在珠宝、钻石及黄金等行业的融合和应用,打造全新的行业平台和SaaS服务体系,包含但不限于运用5G、VR、区块链技术等信息化科技,打造中国珠宝行业新零售的平台。

  截至目前,公司与杭州银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珠海慕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参股公司尚需通过工商注册核准等行政审批程序。

  3、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与浙江数秦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以建立真实、互信、透明、公开的珠宝钻石行业区块链联盟,实现科技赋能产业发展和区块链技术真实落地应用为目的,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签署《关于5G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随着5G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广泛应用,通过开展大数据应用、智能客服、呼叫中心、线上互联网教育、5G远程鉴赏等各类创新应用试点合作。

  4、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2日、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90,475万元(含90,475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36,218,323股(含136,218,323股)。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20-031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根据《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属于紧急情况下召开的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以豁免提前5日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故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符合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均确认公司已将召开本次会议的安排及相关议案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前进行通知。

  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日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0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0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20-032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确认公司已将召开本次会议的安排及相关议案依照《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前进行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江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0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0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20-034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爱迪尔,股票代码:002740)股票交易价格于4月27日、4月28日、4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40            证券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20-0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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