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益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廷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坚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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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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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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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8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公司拟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除天茂集团外其他全部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以及支付现金的形式吸收合并国华人寿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在相关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机关批准或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见2019年08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之日,本次重组涉及的重新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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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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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刘益谦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27 股票名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4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发出《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通知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现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0年5月8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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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0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特别事项说明
议案(九)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刘益谦、王薇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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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 448000
联系电话: 0724-2223218
联系传真: 0724-2217652
联 系 人: 李梦莲 龙飞
2、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7”,投票简称为“天茂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议案编码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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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A/B 股
受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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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可以□不可以
2)如果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27 股票名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5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茂集团”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6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吴时炎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