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一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霞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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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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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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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款项:增加446.94万元,增幅221.48%,主要系采购额增加导致预付款增加。
2、其他应收款:增加93.60万元,增幅69%,主要系本期员工备用金增加所致。
3、存货:增加8,781.78万元,增幅35.45%,其中包括在产品7,554.65万元,主要系根据本期在手订单情况进行生产的在产品及相关原材料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增加753.41万元,增幅245.68%,主要系所得税应退税金额增加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增加45.57万元,增幅123.70%,主要系本期软件服务费增加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283.74万元,增幅79.53%,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7、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74.52万元,增幅48.74%,主要系购买银行远期结售汇产品产生的损失。
8、应付账款:增加4,055.14万元,增幅34%,主要系根据本期在手订单情况进行采购导致期末应付账款增加。
9、预收款项:减少3,692.86万元,主要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原计入“预收款项”的预收商品销售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列报。
10、合同负债:增加6,615.20万元,主要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原计入“预收款项”的预收商品销售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列报。
11、应付职工薪酬:减少969.37万元,降幅44.38%,主要系年初余额里包含未发放的年终奖所致。
12、应交税费:减少55.40万元,降幅39.20%,主要系本期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公司营业收入为9,314.79万元,同比减少4.03%,净利润为-184.63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存在季节性波动,2016-2019年各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分别为-808.51万元、-1,175.44万元、179.01万元、76.94万元,均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净利润情况符合公司业务的季节性,不存在异常。
2、税金及附加:减少240.89万元,降幅77.11%,主要系本期境内销售额减少以及本期进项同比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增加627.35万元,增幅31.91%,主要系是本期研发人员增加导致研发相关人工薪酬增加,以及研发项目领用材料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减少1,681.45万元,降幅732.85%,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71.35万元,增幅2,252.15%,主要系本期购买银行远期宝产品损失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增加89.72万元,增幅520.25%,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增加23.01万元,增幅685.67%,主要系本期收到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稳岗补贴所致。
8、所得税费用:减少224.84万元,降幅2,452.75%,主要系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893.35万元,降幅12.85%,主要系本期支付薪酬等费用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8,737.52万元, 降幅678.95%,主要系本期闲置资金理财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494.45万元,降幅110.80%,主要系本期兑付的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不均衡的特点,而期间费用均衡发生,因此净利润的季节性不均衡性就表现得更加明显。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但是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由于客户验收时间、新冠肺炎等原因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过去年度曾经出现季度经营业绩同比或环比大幅波动或者亏损的情况,符合公司的行业特性,不宜以单季度或半年度数据推测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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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至 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88003 公司简称:天准科技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