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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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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张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晓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费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2、本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截至报告期末,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港股通分别购入了本公司H股股份58,151,200股、37,000,000股、14,205,200股和17,250,000股,此部分股份亦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本报告披露时,特将此部分股份单独列出,若将此部分股份包含在内,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实际代为持有股份为1,715,314,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0%。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沪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4、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为公司GDR存托人,GDR对应的境内基础A股股票依法登记在其名下。根据存托人统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GDR存续数量为13,764,316份,占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的16.68%。

  5、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中,A股股东241,480户,H股登记股东8,133户。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回购股份进展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上交所公告2020-023)。

  截至2020年4月29日,公司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1,425,400股,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7.99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17.7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403,805元(不含交易费用)。

  2、股东增持股份进展

  2020年4月1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通知,国信集团计划自2020年4月3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通过港股通的方式增持公司H股,累计增持股份比例为不低于公司总股数(按截至2020年4月2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下同)的0.2203%(2000万股)、不高于公司总股数的0.5%(详见上交所公告2020-030)。

  截至2020年4月29日,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国信集团持有公司A股1,271,072,836股和H股7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14.7887%。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由胡智先生变更为李筠女士。

  4、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紫金投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由姜健先生变更为曹群女士。

  5、报告期内,华泰紫金投资管理的上海京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完成清算注销。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0-04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0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南京。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1人,汪涛非执行董事和刘艳独立非执行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汪涛书面委托张伟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刘艳书面委托陈传明独立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建设工作纲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公告编号:临2020-04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39号南京华泰万丽酒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8日

  至2020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1、听取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非表决事项);

  12、听取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13、听取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14、听取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履行职责、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01、6.02、6.0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6.01子议案: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6.02子议案: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6.03子议案: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全球存托凭证的存托人(以下简称“存托人”)作为全球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出席会议,并按照全球存托凭证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申报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意见。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及监票员等其他相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4、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在股东大会上担任其代表,如果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授权书由存托人授权人员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不用出示持股凭证,经公证的授权和/或进一步的证据证实其获正式授权)。

  5、根据《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规定,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股东应于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格式见附件2)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送递、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6、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进场登记时间: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20年6月18日13时45分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邮政编码:21001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乔菲

  联系电话:(025)83387780   83387793

  传真号码:(025)83387784

  电子邮箱:boardoffice@htsc.com

  七、备查文件

  (一)华泰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华泰证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回复

  附件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20年月 日

  ■

  注:如股东只填写6.00栏,视同对6.01-6.04的表决意见一致。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邮政编码:210019);联系电话:(025)83387780、83387793;传真号码:(025)83387784。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附件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回复

  ■

  填表说明: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本回复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邮政编码:210019);联系电话:(025)83387780、83387793;传真号码:(025)83387784。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公司代码:601688                                                  公司简称: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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