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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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第三个封闭期为第二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第二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即2019年5月11日(含)至2020年5月10日(含)。
2、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本次开放期为10个工作日,即2020年5月11日(含)至2020年5月22日(含)。
3、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第四个封闭期为第三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第三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即2020年5月23日(含)至2021年5月22日(含),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内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则开放期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2020年5月11日(含)至2020年5月22日(含)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三个开放期。本基金将于2020年5月11日(含)至2020年5月22日(含)的每个工作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2020年5月23日(含)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e网金和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每笔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除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另有约定外,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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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100%计入基金财产。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2、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3、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6、如遇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构成同样适用于前述规则,即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7、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赎回费=B×C×D
转出总金额=B×C
净转出金额=B×C×(1-D)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 =[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B为转出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公司在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工薪宝APP、微信平台)和部分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以下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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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
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 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4) 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登记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登记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5)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另一只基金,本基金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 1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因为转换等非赎回原因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最低保留份额数量限制的,登记机构不作强制赎回处理。
(6)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7)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工薪宝APP、微信平台)。
(1)本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宝钢大厦905室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2)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工薪宝APP、微信平台)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本公司网址:www.fsfund.com,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021-38924558。
6.1.2 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2)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4;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7)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1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1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公司网址:www.dxzq.net
(1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1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1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16)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公司网址:www.gszq.com
(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1或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
(21)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2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3)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6007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2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2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2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址:www.shzq.com
(2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2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29)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3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3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32)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www.sinosig.com
(3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3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
(3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6)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2或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3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3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39)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40)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sd.citics.com/
(4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42)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43)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4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客户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4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9层 19C13
客户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http://www.hcjijin.com/
(46)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客户电话:4000988511
公司网址:http://kenterui.jd.com
(4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客户电话:4000-77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48)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公司网址: www.tonghua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1-9301
(4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客户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5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客户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51)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huaruisales.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2303
(5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客户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5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客户电话:020-89629099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54)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yiba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9-100
(5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https://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56)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0年5月11日起,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上的《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本次开放期内本基金申购申请金额和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和基金转换中转出确认金额后的净申购金额上限为4亿元人民币。在开放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交易时间截止后,如开放期累计净申购金额达到或超过4亿元人民币,基金将提前结束开放期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将对当日申购及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采取按比例确认的方式(“末日比例确认”),以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时间截止前的申购及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交易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受投资者的所有申请。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在开放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开放期内,如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超过50%时,基金管理人将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4)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5)投资者也可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021-38924558)咨询有关情况。
(6)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