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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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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高铁电气作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其他相关制度。同时按照《公司法》及其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各组织机构的人员及职责明确,并具有规范的运行制度。其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高铁电气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后期,高铁电气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于本次分拆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高铁电气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便于本次分拆上市的顺利实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全权行使在高铁电气中的股东权利,作出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做出的与本次分拆上市的各项事宜相关的决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事项除外)。

  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本次分拆上市的各项事宜及相关方案进行调整、变更。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就本次分拆上市的各项事宜全权处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相关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沟通分拆上市申请的相关事宜,并根据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本次上市的各项事宜进行调整变更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与本次分拆上市的各项事宜相关的其他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签署、递交、接收必要的协议和法律文件,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二十四个月,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分拆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科创板上市的背景、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本次分拆上市的背景及意义

  本次分拆上市是中国中铁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利用资本市场提高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中国中铁积极践行中国制造“三个转变”及交通强国等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中国中铁持续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目标,探索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

  2. 本次分拆上市的目的、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

  本次分拆上市有利于重塑中国中铁估值体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最大化;有利于顺应子公司经营发展内在需求,提升子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专业化经营水平;有利于提高高铁电气市场估值,增加权益性融资额度,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推动高铁电气公司治理完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运作平台,提升管理层和员工积极性。

  3. 本次分拆上市的可行性

  本次分拆上市符合《分拆规定》对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要求,具备可行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0年6月中下旬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做好股东大会的筹备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合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TOD事业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组建中国中铁“三个转变”研究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投资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0-032

  H 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真、及时统计并审核公司各级单位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需求,其目的在于能够严格、有效管控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做到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与披露合法、合规。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总额13,987,104.93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8,542,784万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3,602,800万元,对外部单位和参股单位担保1,841,520.93万元。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对全资子公司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

  2.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3.对参股公司或外部单位担保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需特别说明事项:

  1.上述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公司所属上市公司—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未包含在本次担保计划之内。

  3.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因此,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基于未来可能的预计基础变化,在确认被担保方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时,可以在上述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4.由于上述担保计划的总额度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上述担保计划中指定的部分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需将上述担保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本公告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本公告附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总额13,987,104.93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8,542,784万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3,602,800万元,对外部单位和参股单位担保1,841,520.93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公司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总额13,987,104.93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8,542,784万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3,602,800万元,对外部单位和参股单位担保1,841,520.93万元。

  2.以上拟核定的担保额度是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期间开展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情况进行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少量合作外部单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3.公司按照相关审议程序审议该议案,符合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同时也符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5,401,002.85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累计 825,936.93万元,上述金额分别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24.39%和4%。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0-033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修订背景

  根据2020年3月生效的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到境外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有关程序的相关新规定、公司近期机构改革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实际需求,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未变动。

  以上修订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A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0-034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本公司中标以下重大工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工程中标价合计约人民币1,532,884万元,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19年营业收入的1.81%。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0-035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公司债券保证人

  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7日和2010年10月19日分别发行的“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5年期品种”(债券简称“10中铁G1”,已到期兑付)、“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10年期品种”(债券简称“10中铁G2” ,已到期兑付)、“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10年期品种”(债券简称“10中铁G3”)、“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15年期品种”(债券简称“10中铁G4”),由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将保证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0-036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的

  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电气”)至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将维持对高铁电气的控股权。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如公司本次分拆上市事项首次公告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分拆上市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分拆上市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分拆上市方案的正式批准、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应程序等。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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