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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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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其他事项

  公司2019年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五、风险提示

  受新冠肺炎影响,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告所载公司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后期将披露的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数据请以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相关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013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

  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一、自来水业务

  ■

  注:由于公司无供水管网,公司生产的自来水均销售给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由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销售。

  二、污水处理业务

  ■

  注:1、公司控股子公司排水公司及济泽公司均位于武汉市地区,各执行不同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其中排水公司结算价格为1.99元/立方米,济泽公司1.07元/立方米,平均结算价格1.97元/立方米。

  2、根据《宜都市城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BOT协议书》中相关条款约定,由于目前宜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宜都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未达到基本水量,因此该厂结算水量按基本水量0.8万吨/日进行计算。

  3、2019年一季度济泽、宜都公司尚未正式投入商业运营。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014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亲自表决8人,委托表决1人(董事周强先生因公无法参加表决,委托董事曹明先生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

  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临2020-012号)。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因此,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通知,对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企业可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的影响

  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报表列报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及影响如下: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报的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财会〔2019〕16 号会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其他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新准则外,公司其他会计政策未变更。(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临2020-016号公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杨开、陶涛、贾暾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执行新的收入准则,并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财会〔2019〕16 号会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其他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变更调整后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2020年度公司更新改造工程计划的议案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根据2019年所属单位设备设施运行工况,并结合去年各单位更新改造项目执行情况,拟安排资金2966.30万元对公司所属单位的工艺设备设施及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实施更新改造,主要包含:

  1、公司机电、自控等设备更新,计划费用1536.90万元;

  2、公司工艺设施改造,计划费用616.30万元;

  3、公司土建工程,计划费用195.10万元;

  4、公司办公楼消防工程,计划费用40万元;

  5、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开发应用,计划费用48万元;

  6、公司办公设备及后勤设备更新,计划费用30万元;

  7、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措施费,计划费用500万元。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排水公司、宗关水厂、白鹤嘴水厂、隧道公司对各自单位因达到报废年限已提足折旧、技改拆除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清理,经公司生产安全部和财务部鉴定确认,拟对公司420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待报废资产账面原值约为3,123.81万元,截止2019年底净值为223.09万元。

  现提请董事会同意按照固定资产的报废程序履行财务处理,并授权经理层办理上述资产报废及后续处置事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预计2020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为增强公司污水处理生产能力,提升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经济效益,同时确保公司污水处理、自来水生产业务满足国家环保政策的规定及社会公众需求,2020年度公司拟采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资本市场融资手段等方式筹措资金,实施部分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的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预计2020年度固定资产计划支付额共计10.99亿元。(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临2020-017号公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经营状况,为加强关联交易规范运作,提高决策管理效率,公司对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临2020-018号公告)

  1、与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

  (关联董事黄思、周强、曹明、姚正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

  (关联董事何愿平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杨开、陶涛、贾暾就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科学、高效决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上述第六、七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拟定于2020年5月15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临2020-019号公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015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

  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临2020-012号)。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认为: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因此,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通知,对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企业可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的影响

  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报表列报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及影响如下: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报的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财会〔2019〕16 号会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其他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新准则外,公司其他会计政策未变更。(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临2020-016号公告)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68  股票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016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及通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临2020-014号、临2020-015号公告)

  二、本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企业可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的影响

  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报表列报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及影响如下: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报的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财会〔2019〕16号会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其他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新准则外,公司其他会计政策未变更。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杨开、陶涛、贾暾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执行新的收入准则,并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财会〔2019〕16 号会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其他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变更调整后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017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金额:预计2020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额共计10.99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部分

  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为增强公司污水处理生产能力,提升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经济效益,同时确保公司污水处理、自来水生产业务满足国家环保政策的规定及社会公众需求,2020年度公司拟采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资本市场融资手段等方式筹措资金,实施部分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的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具体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

  上述“北湖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及“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已经以前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开工建设。

  本次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临2020-014号、临2020-019号公告)

  上述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北湖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续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约45.52亿元,截至2019年末累计已支付16.76亿元,2020年计划支付5亿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拟将沙湖、二郎庙、落步嘴和北湖(待建)四个污水处理厂进行功能整合,在北湖集中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厂工程、深隧泵站及其他配套工程、污泥处理工程、污水厂尾水出江工程。总控制规模150万立方米/日,近期建设80万立方米/日,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北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推荐采用40万立方米/日 (AAO+深度处理)+40万立方米/日 (MBR)组合工艺,出水采用液氯的消毒方式,部分处理后的尾水作为再生水经专用管道送至化工区及相关区域,尾水泵站位于八吉府路江边,与厂区分建,尾水经专用的排放管道排入长江。

  3、项目建设期:2017年至2020年12月基本完工。

  4、项目进度:厂区1#及2#AAO生物池、1#及2#膜生物池、1#及2#膜池及设备间、二沉池、消毒池、高效反应沉淀池、深床滤池土建及设备全部完工;深隧泵房完成水泵层、电机层、电缆层施工。尾水泵房、污泥工程土建及设备工程已完工。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北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污水处理设计规模将达到80万立方米/日,较目前沙湖、二郎庙、落步嘴等三厂设计处理规模合计增加了29万立方米/日。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及主营业务规模,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增强污水处理业务盈利能力。

  (二)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续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约11.48亿元,截至2019年末累计已支付2.54亿元,2020年计划支付3亿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新增2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能力,部分(构)筑物及(或)设备预留四期40万立方米/日规模。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多级AAO生物池+二沉池+超滤膜池+消毒”工艺。满足周边污水处理需求尾水水质主要指标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2-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其它指标执行一级A标准。

  3、项目建设期:2018年12月-2021年10月

  4、项目进度:正在进行桩基施工。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扩建工程完成后,处理规模将增加20万立方米/日。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及主营业务规模,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增强污水处理业务盈利能力。

  (三)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新增5万吨设备配套工程(新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约9,353万元,截至2019年末累计已支付98万元,2020年计划支付6,000万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三期)扩建部分已按土建10万立方米/日、设备安装5万立方米/日规模予以实施。现根据该厂生产规模提升的需要,拟按5万立方米/日规模新增配套设备,使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20万立方米/日。

  3、项目建设期:2019年8月-2020年12月

  4、项目进度:完成第一次工地会议、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及设计联络。督促总包方启动设备订货及正式开工准备事宜。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扩建工程完成后,处理规模增加5万立方米/日,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及主营业务规模,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增强污水处理业务盈利能力。

  (四)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五期扩建工程(新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约65,000万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额10,000万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五期扩建10万立方米/日 规模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尾水质达到 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3、项目建设期: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4、项目进度: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扩建工程完成后,处理规模将增加10万立方米/日。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及主营业务规模,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增强污水处理业务盈利能力。

  (五)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新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约60,000万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额2,000万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处理后的尾水经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内泵站提升后,沿滨湖路、武大园路、华师园北路、茅店山路和三环线敷设的管道进入巡司河,最终排入长江。管道全长约11.6km。

  3、项目建设期:2021年1月-2022年12月

  4、项目进度: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为贯彻与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污水治理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及标准,结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污水、流域水环境等规划,通过改变汤逊湖污水处理厂现状尾水排放途径,确保该厂生产运行及尾水排放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避环保违法风险。

  (六)绣球山污水泵站及进出水管道工程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约22,887.83万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额10,000万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绣球山污水泵站1座,位于南湖大道(楚平路~民族大道)北侧绣球山绿地内,占地约1500平方米,设计流量0.7立方米/秒。

  3、项目建设期:2020年4月-2021年8月

  4、项目进度: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正在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项目建成后,将替代民院污水泵站和分散式临时处理设施,承接上游沿湖片区及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收集系统南部片区系统污水,并通过压力管道转输到下游龙王嘴污水处理厂处理,有利于完善该厂污水收集系统,增加该厂进水水量,提高污水处理业务收益。

  (七)污水泵站双回路电源改造工程(新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额100万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完成中心城区污水提升泵站双回路电源改造工作。

  3、项目建设期:2020年11月-2021年12月

  4、项目进度: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污水泵站双回路电源改造工程完工后将有效提升泵站运行可靠性,有利于污水收集系统稳定传输,保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

  (八)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新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约40,000万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额1,000万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将处理能力由30万立方米/日扩建至40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3、项目建设期:2021年1月-2022年12月

  4、项目进度: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扩建工程完成后,处理规模将增加10万立方米/日。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及主营业务规模,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增强污水处理业务盈利能力。

  (九)天际路泵站改造工程(新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额50万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扩建泵站规模至0.3立方米/秒及配套管网完善。

  3、项目建设期:2021年1月-2021年12月

  4、项目进度: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通过扩建改造泵站及管网工程,有利于提高污水收集及传输能力,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增加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提高污水处理业务收益。

  (十)白鹤嘴水厂中试基地(新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约1,048万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额700万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中试基地实验车间一座,安装规模为5立方米/小时净水中试装置一套。

  3、项目建设期:2020年6月-2021年3月

  4、项目进度: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正在进行桩基施工。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项目建设有利于优化水处理工艺和设计参数,提高供水系统安全性。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实施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显著提高,规模效应及区域经营优势更加明显,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武汉市水务行业的市场地位。上述各项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完成后,污水处理设计规模合计将增加74万立方米/日,年污水处理量最大可增加约27,010万立方米;同时污水收集系统的不断完善提升以及稳定运行,也有利于实际污水处理量的有效提升,将使公司污水处理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及市场份额得以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及盈利能力明显增强。白鹤嘴水厂中试基地完工后,将提高公司自来水业务的安全性,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公司自来水生产的稳定达标,为两水厂实现安全、优质供水提供了基础条件,有效地保障了公司自来水业务的稳健经营和发展。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上述工程项目存在不能如期完工的风险。针对此风险,公司将制定严密的进度总控制计划,合理安排工期,通过组织、管理、经济、技术等措施对各项目进度进行全程控制,同时通过规范合理的招投标,选择实力强、经营好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并利用合同条款控制工期风险,监督施工单位进度计划的执行,从而有效确保该建设项目的如期完成。

  同时由于工期较长及建材人工价格上涨等原因,上述项目存在投资额超概算风险。对此,公司将充分发挥在水务项目建设方面的管理优势及积累的丰富经验,在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设计、招标、施工等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加强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力争建设资金控制在批复的投资概算范围内。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018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对外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并通过。公司独立董事杨开、陶涛、贾暾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对外发展的需要,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5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临2020-014号、临2020-019号公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思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70号

  注册资本:127,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2月17日

  主营业务:从事给排水行业的投资、建设、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测绘、物探、技术开发咨询;给排水、节水、环保相关设备及物资的生产、销售和维修;水质监测;水表生产、销售及计量检测;抄表营销代理服务;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管理;建筑装饰材料、建筑机械批发兼零售;信息技术的研发和服务;住宿和餐饮(仅限持证分支机构经营)。

  实际控制人: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水务集团于2002年10月由原武汉市自来水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组建而成,主要负责武汉市主城区(除青山区)供水和污水处理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务集团所从事的供水业务包括从水源取水、自来水净化到输配水管网完整的供水业务产业链,日综合供水能力428.7万吨,在供水能力、资产规模、技术装备、企业管理和经济技术指标等方面,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水务集团总资产282.17亿元,净资产80.12亿元,营业收入55.96亿元,净利润3.66亿元。

  2. 关联关系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水务集团持有本公司55.18%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剑平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 碧水源大厦

  注册资本:310,368.81万元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水处理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大气环境治理技术、生态工程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环境污染处理工程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生产膜、膜组件、膜设备、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销售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设备及材料、膜、膜组件、膜设备、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水务领域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北京碧水源总资产673.87亿元,净资产201.35亿元,营业收入122.55亿元,净利润13.81亿元。

  2. 关联关系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北京碧水源有本公司5.04%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北京碧水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1、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公司与水务集团之间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本公司通过水务集团拥有的供水管网资源销售自来水,其定价依据为公司与水务集团签署的《自来水代销合同》,该合同已经2017年12月13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7年12月29日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公司与水务集团之间的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1)公司销售自来水的代销费;(2)水务集团(包括其子公司)承接的本公司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其他下属单位更新改造及大修理工程;(3)水务集团下属水务工程公司通过公开市场招投标程序中标项目的工程进度款。其中自来水代销费根据《自来水代销合同》约定为自来水销售收入的4%;水务集团承接的更新改造及大修理工程以同等条件下的国家标准定额及市场同类交易价格为依据确定合同金额,如工程金额较大,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最终中标单位及中标价格;水务集团下属水务工程公司若中标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则按照其中标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金额。

  (二)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1、与关联人共同对外投资

  公司与北京碧水源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主要分别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与北京碧水源组建联合体,参与国内水务、环保类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以及其他水务类项目的投资。招投标项目根据项目招投标程序合法依规推进,若中标则根据招标要求组建项目公司实施该项目,具体交易金额将根据项目投标结果确定;其他水务类项目投资根据市场化定价原则确定交易金额。

  2、向关联人提供商品和相应服务

  公司与北京碧水源之间提供商品和劳务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市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碧水源相关水务项目提供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服务。如设备采购采用招投标方式则根据投标结果确定交易金额,如直接向北京碧水源提供则按照设备采购合理成本加上一定毛利的方式进行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对外发展的需要,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019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 14点 15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63号武汉控股大厦十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2.01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2.02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周四)9: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5月14日下午16:00),并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供核对。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贞琳

  电话:027-85725739

  传真:027-85725739

  邮编:430061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63号武汉控股大厦1703室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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