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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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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0万元。

  授权公司董事长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后,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次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2020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0-19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话或电邮方式通知各位公司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莲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准则,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0-20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公司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8,329,329.1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1,881,715.2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61,073,921.06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及历年利润分配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

  三、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2017年-2019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64%,已超过30%,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延安东路延伸线建设及周边片区棚户区城中村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贵铝电解铝老工业区改造共享项目等2020年贵州省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处于开发建设初期,项目投资较大。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现有项目开发建设进程,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的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0-21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丰富经验。信永中和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过程中,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和困难,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相关规范进行审计,按期完成了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信永中和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审计期间,注册会计师工作严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与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有效沟通,体现了较强的专业服务水平。鉴于信永中和良好的执业信誉,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参照2019年费用标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其最终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成都、深圳、上海、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ShineWing International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共计56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目前在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19位。

  项目承办分支机构信永中和成都分所成立于2005年8月11日,系信永中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B座8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052546574C,已取得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5101)。信永中和成都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二)人员信息

  截至目前,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三)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4,6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9,700万元。

  截至目前,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70个(含港股),其中,A股项目289个、H股项目13个,A+H项目9个,A+B项目4个,B股项目1个,港股项目(不含H股)54个。

  信永中和在公司相关行业有丰富的经验,服务过的客户包括大悦城、华侨城A、蓝光发展、越秀金控、西部证券等。

  (四)执业信息

  1.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负责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谢宇春女士从业经历

  谢宇春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现任信永中和审计业务合伙人。谢宇春女士有超过20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经历,负责过多个企业上市申报审计及数量众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拟任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颜凡清先生从业经历

  颜凡清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现任信永中和审计业务合伙人。颜凡清先生有超过20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经历,为多家公司提供IPO申报审计,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借壳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3)拟任项目签字会计师淦涛涛先生从业经历

  淦涛涛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信永中和审计业务高级经理。淦涛涛先生自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五)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任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六)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和内控的审计工作过程中工作严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体现了较强的专业服务水平,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参照2019年费用标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其最终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工作严谨、客观、公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项目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素养。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发表审计意见,能够较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3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五)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0-22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2020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融资需求,2020年度公司预计提供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被担保对象的范围:中天金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2.预计担保额度

  2020年度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0万元。

  3.授权范围内的具体担保条件为:

  (1)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2)原则上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要求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措施,保证担保的公平对等;

  (3)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二)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已经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年度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

  二、实施期限及授权

  前述担保事宜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该期限即为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期限,担保行为的有效期限以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为准。

  前述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实施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目前公司存续担保情况说明

  公司合计对外担保978,984.72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075,588.77万元的47.17%,包括为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44,429万元;为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88,870万元;为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金融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65,000万元;为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0万元,为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0万元;为贵阳中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7,500万元;为中天城投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5,900万元;为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500万元;为中天城投集团贵州文化广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期限至2024年5月的连带责任保证120,000万元,因其股权出售已转为对外担保。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396,590万元。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159,785.72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为满足经营所需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需要,并有效控制因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设定前述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实际控制并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担保风险可控。

  (三)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担保额度的设置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增强资金配套能力,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为978,984.72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075,588.77万元的47.17%。

  预计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全部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1,878,984.72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075,588.77万元的90.53%。

  全资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96,59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0-23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日期

  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规定,该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并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10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中规定,该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并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三)具体变更内容

  变更前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变更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改进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

  (2)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准则之外;

  (3)明确了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和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并规定了两个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方法;

  (4)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

  (5)新增了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披露要求。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修订后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取消了原准则下“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条件,即不再要求就债务人是否发生财务困难以及债权人是否作出让步进行判断,因此扩大了修订后准则的适用范围;

  (2)针对债权人:明确了受让资产的确认时点,针对债务人:明确了相关资产和债务的终止确认时点;

  (3)对于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修订后准则不再要求区分债务重组损益和资产处置损益,而是合并作为债务重组相关损益反映。相应地,修订后准则也不再要求债务人评估所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4)对于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修改了债权人初始确认享有股份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的计量原则增加了指引;

  (5)对于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要求债权人对重组债权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要求债务人对重组债务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6)修订后准则新增分组披露的要求,将对债务重组的信息分解程度要求更高,以便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0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同时,公司将在定期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与原规定相比,执行本收入准则对当期财务报告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本次执行收入准则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方式产生影响。

  (二)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10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2019年度公司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执行该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根据债务重组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17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2019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事项,执行该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主要会计政策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准则,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0-24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上述公司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六)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9年度工作进行述职。

  提案(一)、(三)至(七)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二)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其中,提案(七)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在出席会议登记时间用传真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当日现场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4:30

  (三)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忠游、岳青华

  联系电话:0851-86988177

  传真:0851-86988377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25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50081

  (五)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附件:1.网络投票程序;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程序

  一、网络投票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540, 投票简称:中天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作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表:

  ■

  注:1. 每项提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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