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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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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关联方名称: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47号15层,法定代表人:井贤栋,注册资本:150,000万元,经营范围: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等。

  (6)关联方名称:杭州地铁电视有限公司,住所:上城区新丰苑1幢202室,法定代表人:李崇旦,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地铁电视相关的技术服务,影视技术研发,信息网络技术的开发、应用,国内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销售:影视设备。

  (7)关联方名称: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莲塘一园区113栋厂房2、3、4层,法定代表人:徐佳宏,注册资本:8,360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产品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数字电视应用技术的开发、服务和咨询;数字电视网络项目的投资等。

  (8)关联方名称: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888号2210室,法定代表人:余新平,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9)关联方名称: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1楼,法定代表人:彭政纲,注册资本:80,314.67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自动化控制工程设计、承包、安装;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电子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硬件及外部设备的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

  (10)关联方名称: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转塘科技经济区块16号8幢,法定代表人:张建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等。

  (11)关联方名称:浙江华数文化传媒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余杭区景兴路999号6幢209-1-961,法定代表人:郭海涛,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文化传媒产业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

  (12)关联方名称: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16层A座,法定代表人:孙彦龙,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电子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及安装;生产:计算机软件等。

  (13)关联方名称:浙江爱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岳帅桥10号1303室,法定代表人:潘红梅,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的制作、复制和发行等。

  (14)关联方名称:新疆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软创智大厦B座4层,法定代表人:吐尔洪.阿不力孜,注册资本:35,184.9万元,经营范围:有线电视工程网络传输的设计、安装及经营管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等。

  (15)关联方名称: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1014-1室,法定代表人:高文尧,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以及相关投资、开发和经营;法律咨询;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16)关联方名称: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住所: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法定代表人:吕建楚,经营范围:播映广播电视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经营各类广播电视及相关业务。

  (17)关联方名称: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一号,法定代表人:章国经,注册资本:26,600万元,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安装:电视机、彩色显示器;汽车及汽车配件,视频产品,音响设备,数字电子计算机,电子计算机显示终端设备,家用电器,电话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及设备,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的技术开发等。

  (18)关联方名称: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法定代表人:董悦,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19)关联方名称: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7层701-01室,法定代表人:黎直前,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技术开发;销售电子产品;门票销售代理;代理、发布广告;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院管理(不含诊疗服务);出租商业用房;演出经纪;文艺表演;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等。

  (20)关联方名称: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号,法定代表人:章国经,注册资本:31,235.25 万元,经营范围:数字(模拟)彩色电视机、数字视音频产品、数字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多媒体设备、充换电设备、卫星广播设备、电话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及设备、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修理等。

  (21)关联方名称:杭州端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16号3幢390室,法定代表人:赵沣伟,注册资本:2,134.35万元,经营范围: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工程、网络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2)关联方名称: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9号,法定代表人:程开训,注册资本:12,500万元,经营范围:多媒体、互联网增值服务相关电子产品、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视频服务系统及相关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销售及运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健康咨询;网上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厨具、家具、家居用品、日用品、化妆品、服装鞋帽、工艺礼品、体育用品、玩具、图书、办公用品、五金交电、装饰材料、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珠宝首饰、二类医疗器械、工艺品、食品;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23)关联方名称: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法定代表人:董悦,注册资本:101,769.841万元,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新媒体技术开发,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会展服务。

  (24)关联方名称: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金阳南路36号,法定代表人:李巍,注册资本:104,256.8441万元,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完成国家要求广播电视网络服务宣传、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各项任务;对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进行建设、开发、运营和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模拟广播电视、数字广播电视节目与信息传输业务;利用有线电视网络向有条件的农村延伸、覆盖;支持国家“村村通、户户通广播电视工程”;电影放映;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及营销策划;从事GPS卫星定位系统、数字化联网报警监控系统、智能安防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及运营服务;计算机网络和语言信息网络的设计、施工、维修、运营及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及增值电信业务;开展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全媒体内容集成制作、生产、销售及服务;国内外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设备器材的代理、经销。)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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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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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详见前述预计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与上述关联方,按照约定的定价方式,经双方协商,签署相关协议,其中付款安排按协议约定以一次性或分期方式支付,结算方式以现金方式为主。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近年经营活动状况和供应商、客户情况而发生,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关联采购交易和销售交易中,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联营合作模式导致的关联交易,系由目前行业经营模式所决定,体现了联合营运的资源共享优势。公司通过联营合作的模式发展互动电视付费频道业务,与华数集团、华数探索商务咨询(杭州)有限公司共同发展“求索纪录”频道业务。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合作共赢。合作方提供丰富、优质的自有内容资源,公司拥有庞大的数字电视用户,提供互动电视、互联网电视业务运营平台,两者结合,一方面降低内容节目成本,另一方面满足了用户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吸引用户,扩展了上市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除此之外,公司凭借上市公司的互动电视等业务平台,借助华数集团旗下其他地区的有线电视网络,通过向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提供互动电视平台服务,频道广告服务,实现基本服务费和点播费按协议分成,取得收入,扩展了上市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

  第二部分是作为新媒体平台视频服务的提供方,公司采购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提供的CDN视频分发服务,有利于提升用户使用公司互联网电视产品及PC流媒体产品的视听体验,并进一步降低带宽服务成本。同时,公司采购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的云计算服务、云存储服务可将公司的互联网电视页面源站和公网主站页面源站部署到阿里云机端,有助于显著减少公司日常运维压力,并降低公司的服务器采购成本。

  第三部分是采购4K超高清机顶盒和终端一体机,为贯彻落实“智慧广电”建设,推广智慧广电+应用,本公司针对新入网和升级用户将全线普及推广4K智能机顶盒,以改善用户收视体验,提升客户满意度,力争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用户ARPU值,积极弥补用户数流失带来的收入下降;同时本公司加大智慧城市推广力度,积极借力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以终端一体机为载体,打造智慧城市服务的应用创新产品,助力收入增长。本公司按招标流程向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机顶盒及终端一体机,降低采购成本,使相应产品业务毛利增加。

  第四部分是采购优质内容资源。在当前三网融合升级、创新发展的大背景下,本公司与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基于双方在平台、运营以及内容上的优势达成合作,优酷提供优质影视节目内容,促进本公司在用户、收入、市场影响力等多方面的发展。同时向浙江卫视采购“中国蓝”节目内容,增加节目的多样性,加大新媒体平台内容聚合能力,吸引更多年轻客户群体,全面提升华数内容综合服务平台竞争力。

  因关联方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向其提供方便快捷的集团办公宽带网络业务,按市场价收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范围。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联营合作模式导致的关联交易,在这种经营模式下,公司与联营合作方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竞争条件下的合作关系,有关采购、供应的价格确定是合作双(各)方商业谈判的结果,符合公允原则。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有协议价、市场价和招标价等三种。除了通过招投标竞争方式定价的部分外,方便获得市场价格即以市场价定价的交易较多,部分采用协议价的定价方式。

  在协议定价的过程中,除部分特定交易无法找到参照对比价格外,其他的协议定价与交易条件将依照不劣于市场定价和行业定价的标准确定。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2019年度传媒网络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6,076.32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672.16万元。2020年度,预计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7,850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8,4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相较于上市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371,066.47万元和营业成本233,669.42万元占比较小。同时,各项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的比例金额较小,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对关联人的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综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9年度传媒网络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6,076.32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672.16万元;2020年度,预计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7,850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8,4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状况和供应商、客户情况而发生,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2、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是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发生业务的可能金额,包括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发生的金额、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补充协议的金额以及尚未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的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20%;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根据协议价、市场价、招标价来确定,考虑到公司所在行业、市场的特殊性,公司已尽量参考市场可比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来定价,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4、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5、公司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关于十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专项意见。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0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取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中标单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0年度服务费用为125万元,若2020年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总额在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基础上增减超过50%,则该年度审计费用在上述费用基础上对应增减35%。

  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服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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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人员信息

  ■

  3、业务信息

  ■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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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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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审查天健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天健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天健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服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天健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1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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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需根据新收入准则修订情况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因此公司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的日期

  上述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如下: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根据修订通知要求,公司本次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调整如下: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净资产、总资产等相关财务指标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2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

  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为了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2019年末,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及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8,274,337.24元,其中: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9,986元;杭州临安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82,107.32元;淳安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282,898.51元;桐庐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86,005元;杭州富阳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210,556元;杭州钱塘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61,224.92元;杭州携云科技有限公司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8.75元;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7,541,550.74元。

  本次坏账核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数字电视整体平移、用户无法联系,经公司

  全力追讨,最终确认已无法收回。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工程物资报废及存货报损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共计报废固定资产8,944,241.02元、报废无形资产514,540.15元、报废存货284,056.24元、报废工程物资1,351,630.74元,报损存货1,351,125.73元。其中: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2,282,376.12元;杭州萧山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34,197.88元;杭州富阳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2,011,550.06元;杭州临安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441,359.03元、存货9,656元;建德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307,537.36元、存货23,723.70元.;淳安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242,479.10元、存货250,676.54;桐庐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1,491,413.8元;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2,133,327.67元、无形资产514,540.15元、工程物资1,351,630.74元、报损存货1,351,125.73元。

  本次报废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网络资产、机房设备等,其中,网络资产报废系

  因网络升级、线路改道等原因无法使用;机房设备报废主要系寿命到期、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公司进行云资源管理等原因,已处于长期闲置状态,无再利用价值。报废的无形资产系公司自研系统因升级换代已不再使用。报废的存货工程物资主要为技术指标落后导致闲置。报损的存货主要系代理商纠纷造成存货无法回收。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4,332,967.18元,其中: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冲回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05.54元;杭州萧山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227,384.31元、工程物资减值准备171,615.01元;杭州富阳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40,522.42元;临安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615,281.49元;桐庐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00,904.47元;建德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冲回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295,316.81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827,090.25元;淳安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55,980.50元;杭州钱塘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89,746.91元;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96,859.00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6,182,997.44元、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579,975.44元;杭州携云科技有限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258.31元;浙江华数传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冲回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7,164.95元;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347,138.93元。

  本次资产减值计提主要原因是对无法追回的有线电视和宽带用户欠款以及投拍的部分电视剧未按预期回笼资金等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坏账核销、资产报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5,052,898.30元。其中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共计8,274,337.24元,报损的存货1,351,125.73元,经公司全力经公司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因此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工程物资报废及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5,427,435.33元,包括核销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工程物资11,094,468.15元及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34,332,967.18元,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利润45,427,435.33元。

  本次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

  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

  次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会计处理的方法及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应收账款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核销的应收账款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报废的固定资产按摊余价值转入当期损益;报废的存货按账面价值转入当期损益。根据年末清查结果,公司对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公司对追讨欠款的措施

  公司法务部及财务部对本次所有应收账款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

  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并继续落实责任人进行追踪,一旦发现存在偿还可能将立即追索。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5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9:15~15:00;

  5、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天马路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A座209;

  6、参加会议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8、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029号公告)时,关联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非关联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6、《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20年申请银行总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关联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需对议案9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表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15日9:00-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天马路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B座9楼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投票意见,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晨、洪方磊

  电  话:0571-28327789

  传  真:0571-28327791

  电子邮箱:000156@wasu.com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6   投票简称:华数投票

  2、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计票规则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6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资产重组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分析、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形成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敬请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相关承诺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组基本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集团”)等41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数”)83.44%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数集团等3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数”)100%股权。

  二、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分析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本次重组于2018年1月1日完成,标的公司2018年1月份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实际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389,846,489股;

  3、未考虑上市公司2019年可能但尚未实施的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事项。

  (二)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基于以上测算,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当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高于上年度。

  三、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填补措施

  针对本次重组存在的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一)加快实现上市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高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将整合浙江华数、宁波华数的相关广电网络资源,扩大业务、资产与用户规模,发挥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并减少上市公司在华数集团体系内存在的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二)积极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规范内部控制

  通过本次重组,公司将实现对浙江华数、宁波华数的深度整合,一方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整体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能力,提高公司整体治理水平;另一方面公司投资改善子公司网络质量的动力更强,公司发挥现有网络高清互动电视业务的先发优势,大力推进新整合网络的优化改造,开拓增值业务,扩大高清互动电视用户和有线宽带用户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竞争优势。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数集团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得滥用控股股东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7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前期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截至本公告发布当日,公司已对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现将本次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概述

  公司之联营企业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年审确认对以前年度收购形成的过渡期损失,调减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86,206,955.40元。以上事项导致本公司权益法核算需进行调整。

  二、本次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二)对2018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正事项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天健函〔2020〕43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前期差错更正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前期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本次前期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涉及的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8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方案部分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公告

  ■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1)。

  经交易各方协商,减少交易对方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广播电视台,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原方案: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华数91.70%股份和宁波华数100%股权。其中,浙江华数91.70%股份的交易对方为华数集团等43名股东;宁波华数100%股权的交易对方为华数集团、宁波市鄞州区广播电视台和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

  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浙江华数股东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广播电视台不再参与本次交易,其所持有的浙江华数8.26%股份不再作为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修改后的方案: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华数83.44%股份和宁波华数100%股权。其中,浙江华数83.44%股份的交易对方为华数集团等41名股东;宁波华数100%股权的交易对方为华数集团、宁波市鄞州区广播电视台和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

  二、本次方案调整是否构成重大调整的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年9月1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之规定,对于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问题,相关审核要求如下:

  1、关于交易对象:(1)拟增加交易对象的,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2)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第2条的规定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3)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20%的,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2、关于交易标的: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20%;(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3、关于配套募集资金:(1)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2)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三、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1、交易对象:本次交易对象由45名变更为43名,2名退出本次交易。

  2、交易标的:本次减少交易标的为浙江华数8.26%股份,占原交易标的浙江华数91.70%股份和宁波华数100%股权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不超过20%。本次交易标的由浙江华数91.70%股份和宁波华数100%股权变更为浙江华数83.44%股份和宁波华数100%股权,仍为浙江华数和宁波华数的控股权,对标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其资产及业务完整性。

  3、配套募集资金:本次重组方案不涉及配套募集资金。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方案的部分调整不构成对原方案的重大调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9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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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披露了本次交易相关进展情况。2019年11月29日、12月27日、2020年1月23日、2月21日、3月20日、4月18日,公司按规定披露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1、2019-053、2020-005、2020-008、2020-010、2020-020)。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相关信息。

  二、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原因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鉴于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间为 2019年10月31日,如在6个月内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

  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进度受到影响,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4月30日前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原因如下: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区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及各项合法权益,在疫情布控期间,全国多个地方人民政府发布了相关措施控制人员的流动,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所在的浙江省实行了较为严格的管控措施,这些措施都十分有效的控制了疫情,保障了国民健康安全。如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如“全市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等措施;标的之一的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有7家下属子公司地处疫情较为严重的温州地区,温州多地采取了“封城”、“封路”、停运等措施。在快速有效控制疫情的同时,这些措施对工作人员在春节后返回工作场所、复工复产等也带来了较大的困难;标的公司无法按时开具各类守法证明、中介机构无法全员复工复产,各地隔离政策也导致人员无法出差;虽然采取了视频、在线等远程工作方式尽量开展相关工作,但是现场尽职调查工作、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往来款的回函确认、主要资产实地查验等核查程序无法开展,整体工作无法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

  三、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安排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公司申请本次交易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即延期至2020年5月30日前。公司将全力督促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他有权机关批准或核准等程序,本次交易事项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40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审议通过《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67,057,194.81元,按2019年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6,705,719.48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39,326,879.84元,扣除本年度支付2018年度现金股利315,337,418.44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934,340,936.73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433,351,9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903,011,698.26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权益分派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较为充裕,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了本次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本次权益分派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未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权益分派方案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该权益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浙江华数网络广电股份有限公司的83.44%股份和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1、《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等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向控股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和披露的有关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本次交易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上述机构及工作人员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均不存在现存及预期的利益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上述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行业资源,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5、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6、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关于本次交易评估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为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害关系。因此,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性。

  2、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并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公允、准确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标的资产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安排。

  

  独立董事签字:

  曹恒:

  郭全中:

  姚铮:

  王兴军: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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