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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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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8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宗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资产重组之事项

  2019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一系列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等方式向桐庐源桐、叶标、申联投资、胡金莲、沣石恒达、沣能投资等6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申联环保集团100%股权,向胡显春购买其持有的申能环保40%股权。

  2019年9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草案的议案》等一系列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桐庐源桐、叶标、申联投资、胡金莲、沣石恒达、沣能投资等6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申联环保集团100%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胡显春购买其持有的申能环保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申联环保集团100%股权、直接持有申能环保40%股权并通过申联环保集团间接持有申能环保6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坤元评估出具的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申联环保集团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292,000万元,申能环保40%的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58,360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对价合计为1,450,360万元。

  2020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了2020年第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事项进行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2020年1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7号),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事项予以核准。

  2020年4月3日,为了避免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潜在同业竞争,同时,为支持公司发展,维护公司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签署了《浙江净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其对浙江净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沣环保”)已实缴的注册资本确定转让对价3,719.71万元购买孙毅先生持有的净沣环保60%股权。净沣环保已完成工商变更。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事项正在进行中。

  (二)关于出售股票资产之事项

  为了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实现公司投资收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17日和2019年10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处置股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方式、时机、价格、数量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出售二三四五股票251,880,701股;其中,2020年第一季度出售二三四五股票85,747,286股。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之事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日、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议案,完成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毅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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