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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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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现有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需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所控制的子公司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广东云浮洪涛高新石材产业园有限公司、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和融保理有限公司、深圳洪涛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尚学跨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学尔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优装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装新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辽宁洪涛装饰有限公司、吉林省深洪涛装饰有限公司、洪涛建设(厦门)有限公司、深圳市洪涛装饰海外工程有限公司、深洪涛装饰(澳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洪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洪涛建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装信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大连市金港洪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幕墙门窗厂、HTWM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CAMBODIA)CO.,LTD、深圳前海和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贵州洪涛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中装艺高文化(北京)有限公司、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担保业务、生产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担保业务、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上述需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架构

  2019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经理层及各子公司为执行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的分工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

  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保证股东大会的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其平等权利。

  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组成合理,职责明晰,决策科学。独立董事制度得到有效执行,7 名董事会成员中有 3 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所占比例。全体董事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监事。全体监事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行使监督权力,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职工利益,并直接向股东大会负责。

  经理层及各子公司: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依法督促各控股子公司在充分考虑各自业务特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下设的控股子公司实行扁平化的统一管理,由公司职能部门对应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支持。公司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机构设置、资金调配、人员编制、职员录用、培训、调配和任免实行统一管理,保证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有效集中。各控股子公司必须统一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计划开展经营;其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产抵押、重大投资等必须经过公司批准,重大事项需按照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定期向公司报送经营报表,方便公司及时检查、了解其经营及管理状况。

  2.发展战略

  公司建立了发展战略管理制度,对发展战略的编制、实施、评估及调整管理施行全程、有效的控制。公司将发展战略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中,有效指导重要业务的开展,确保战略规划落实和有效执行,保证了战略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及时性,推动了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规划、岗位设置、员工入职与退出、员工考核与培训等业务操作,明确了人力资源的引进、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优化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持续提升员工业务能力,实施股权激励,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确保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4.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在追求经济效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促进公司与人、自然的和谐发展。

  安全生产:公司对安全生产建立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作业指导手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伤事故处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内的管理制度。通过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监控检查及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保障完成安全生产目标。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公司对污水处理、烟气排放、噪声、固体废料实施全程管控,严控污染物排放,减少对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公司加大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将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方面的技术引入建筑装饰领域,推进绿色装修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员工权益保护:公司统一为全体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手册》,保障员工职业健康与职业卫生。

  5.企业文化

  公司以“赶超世界一流装饰水平,成为世界著名品牌”为愿景,以“忠诚、齐家、卓越、创新”为价值观,以“一百个客户成为一百个朋友”为服务理念,以“树立精品意识,满足顾客要求,加强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坚持全方位的持续提高”为管理方针,管理层讲求诚实信用,以诚实的态度对待客户、公司、股东和员工,满足利益相关方的需求。

  6.资金活动

  公司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活动的筹资、投资及资金运营等业务操作,优化资金筹措,控制资金风险。公司通过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的监管和过程控制,确保投资项目有效运营;公司应严格规范资金计划管理、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费用报销、借款及票据管理,对包括募集资金在内的公司资金需按相关规定加强监管,规范使用,准确记录,及时正确披露,防控资金风险,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7.采购业务

  公司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原材料、一般材料物资以及劳务、服务的采购活动等业务操作,加强对请购、合格供方筛选、采购招标、询价采购及采购合同订立等环节的风险控制,合理控制成本,确保物资采购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8.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从存货和固定资产两方面对公司资产管理活动进行管理控制。公司建立了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存货的仓储保管、领用发出、清查盘点、报废物资处置等业务操作,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日常维护、固定资产清查、固定资产处置、计提折旧等业务操作,保证存货保管科学严谨、固定资产正确规范使用,保障资产安全和准确核算;对公司包括长期投资各项资产需加强管理,适时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特别是应收账款和商誉提足减值准备,降低潜在的风险,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公司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财务状况。

  9.销售业务

  公司建立了包括市场信息管理制度、公司营销规划、投标流程管理标准、地区事业部营销细则、客户关系管理制度、客户满意度评价办法、客户回访制度等营销业务管理制度,规范计划管理、定价、订立合同、客户服务等销售业务环节,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公司需加强应收账款及坏账管理,指定专人与客户核对和跟催,对有风险的应收款提足准备。

  10.工程项目

  公司建立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设计、工程招标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工程验收及零星工程管理等业务操作,保证工程项目立项决策的科学合理,项目设计合理正确,合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11.施工管理

  公司建立了施工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投标管理、项目部建立管理、工程分包管理、工程分包招标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预结算管理、资金收付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物资及设备管理、施工与工期管理、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安全管理,确保公司的施工管理政策和程序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成本,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有效地管控。

  12.担保业务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担保业务的受理申请、审批、分析与监督等业务操作,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担保对象的审查程序、对外担保的审批、管理程序、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担保事项,合理、客观地评估担保业务风险。

  公司以前年度发生对外担保业务且本年仍在担保期限内:

  (1)控股子公司HTWM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CAMBODIA)CO.,LTD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金边分行以内保外贷方式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授信,实际贷款金额7,000万元,截至期限为2019年12月。

  (2)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以部分固定资产与天府金融租赁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租赁期限为57个月,截止期限为2023年9月。

  公司本年度发生担保、反担保业务有:

  (1) 深圳洪涛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并购贷款3亿元,实际贷款2亿元,贷款期限5年,截止期限为2024年2月,公司为该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提供反担保。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截止期限为2022年4月,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13.生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生产管理流程,规范生产计划编制、原材料领用、生产执行、生产设备维护维修及成本管理等业务操作,确保生产计划按规定程序编制,并得到适当的授权审批,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能力和发展需求,减少物资浪费、降低生产成本,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稳定,生产成本核算及时、准确、完整。

  14.财务报告

  公司建立了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账务处理与结账、关联交易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以及财务报告的分析利用等业务操作,持续完善公司会计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财务信息能够被真实、准确、完整的处理,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可靠,符合披露程序和要求,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5.全面预算

  公司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预算考核等业务操作,确保预算编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的要求,提高全面预算管理的质量和经营效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能通过预算管理有效实施。

  16.合同管理

  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授权管理、印章管理等业务操作,提高合同管理质量,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确保授权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规范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程序,为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运行服务。

  17.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建立了内部信息传递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信息传递、公文信息传递、财务信息传递、会议信息传递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等业务操作,确保内部报告系统的合规、完整、健全、科学,保证严密的内部报告流程,强化内部报告信息集成和共享,确保内部信息传递及时、渠道通畅。

  18.信息系统

  公司建立了个人计算机使用和维护规定、系统访问管理规定、信息系统备份管理规定、防病毒管理规定等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了信息系统的相关业务操作,增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理性以及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为建立有效的信息与沟通机制提供支持保障,提高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减少人为失误因素。

  19.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定期(临时)报告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业务操作,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系列制度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体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保障广大股东享有平等的知情权。

  本年度公司在年报披露前一天才发布201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业绩由盈转亏,发生重大修正,被相关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和通报批评,公司需加强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完善信息披露管理流程,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0.内部控制监督

  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规划、内部控制评价实施以及评价完成等业务操作,促进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控测试与评价工作的程序合规、方法合理、评价结果客观、整改建议可行,确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准确。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的错报认定为重大错报,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错报认定为重要错报,其余为一般错报。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涉及金额大小为标准,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1%的为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0.5%的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合规性目标、战略目标及经营目标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企业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遭受重大行政监管处罚;

  (2)对战略目标产生严重影响,全面危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3)导致公司停产或危及公司持续经营。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1)企业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和不利影响,遭受行政监管处罚;

  (2)对战略目标产生一定影响,影响部分目标实现;

  (3)导致公司一项或多项业务经营活动受到一定影响,但不会危及公司持续经营。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结论: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除发生上述信息披露缺陷外,未发现公司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汇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历史沿革: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经过近30年的发展,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国际服务网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考核晋升及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与作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度一体化管理模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等多种重要的执业资格与服务能力,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务审计及咨询、内控审计及咨询、IT审计及咨询、国际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尤其在IPO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2003年加入全球排名前十三的国际会计网络,在全球拥有125个国家网络服务资源,能够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向国际。

  3、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4、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

  5、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6、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7、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为1,389人,合伙人60人,注册会计师577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首席合伙人为余强先生。

  (三)业务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60,5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1,9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431万元,为6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备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项目合伙人:王甫荣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1994年9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20多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麦格米特(002851)、今世缘(603369)、久吾高科(300631)、信隆健康(002105)、劲嘉股份(002191)、粤水电(002060)、高乐股份(002348)、鸿利智汇(300219)、华锦股份(000059)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年限: 25 年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黄继佳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 2004 年 6 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 16 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永冠新材(603681)、台华新材(603055)、荣泰健康(603579)、麦迪科技(603990)、英飞特(300582)、航锦科技(000818)、浙江李子园(首发在审)、三友科技(834475)、贯石发展(836650)、力源环保(831353)、上海众幸(835849)等。

  兼职情况:担任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从事证券业务年限: 16年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昝丽涛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2002年1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10多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信隆健康(002105)、银之杰(300085)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年限:18 年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2017-2019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无刑事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王甫荣及拟签字会计师昝丽涛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记录。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对收入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新收入准则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

  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项目情况

  1、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水司楼大酒店项目:合同暂定金额4.5亿元。因后续建设资金未到位,且项目投资规模过大与实际需求不符,独山县影山镇人民政府将该项目列入转建项目,目前公司与独山县影山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决算中。

  2、三亚夏日体验广场项目:公司已与发包方签订了项目总承包合同。该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合同暂定总价6亿元整,合同暂定工期为24个月。前期因三亚市政府规划调整,项目延期。目前已经恢复施工并按照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中,现处于土建基础阶段。

  3、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公司与永旺(柬埔寨)有限公司和伟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合同协议书》,合同价1.27亿美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公告的《关于签订境外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号:2017-093)。项目于2019年1月封顶,目前正在进行室内施工并已启动前期销售工作。

  4、中国-东盟(崇左)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装饰总承包工程:工程签约合同价5亿元,其中崇左东盟爱琴海购物公园工程工期为175天,崇左东盟国际五星级酒店工程工期为300天。目前工程第一阶段爱琴海购物公园工程已进场施工。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签订综合授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5亿元,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将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署30,000万元融资额度协议,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王肇文先生、朱莉峰先生、章成先生(前述3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19年9月届满离任),梁侠女士、赵庆祥先生、池朝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是对以往存在问题的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实施自查,编制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5亿元,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因此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0年5月22日下午14:30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0年5月22日上午 9:15 至2020年5月22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3、议案5、议案6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非表决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王肇文、朱莉峰、章成、梁侠、赵庆祥、池朝福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82451183;传真:0755-82451183

  邮编:518029

  联系人:苏毅、简金英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5、投票简称:“洪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22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 -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该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因此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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