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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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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87                                                  公司简称:海容冷链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3.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3.3 公司负责人邵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彦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良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20年4月,公司以总股本113,2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158,480,000股。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和填报。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5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2 利润表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3 现金流量表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6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1)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

  (2)2019年12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933)。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2020年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933号],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4)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50,012.70万元。

  (5)2020年3月,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完成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回复。

  (6)2020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海容冷链可转债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一步补充说明并做好发审委会议的准备工作。

  (7)2020年4月22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报送《关于请做好海容冷链可转债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函》的回复。

  3.7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0-027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做出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0-028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做出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0-029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变更内容

  本次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收入确认计量采用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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