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飞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进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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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表中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时扣除其他权益工具的影响,报告期内其他权益工具本金22,935,045千元,利息269,827千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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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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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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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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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0-022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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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本部161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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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飞虎先生及副董事长王森先生由于公务原因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梁永磐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9人,董事陈飞虎先生、王森先生、王欣先生、张平先生、金生祥先生、冯根福先生由于公务原因不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2人,监事宋波先生、刘全成先生由于公务原因不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姜进明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大唐国际核电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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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大唐国际母公司2020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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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1)曲波先生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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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牛东晓先生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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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欣先生卸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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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冯根福先生辞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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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中第1项及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3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敬霞、程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0-02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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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第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以书面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发布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同意由曲波先生担任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王欣先生不再担任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同意由刘熀松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牛东晓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核委员会委员,冯根福先生不再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审核委员会委员。
2.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召集人:陈飞虎
副召集人:罗仲伟(独立董事)
委 员:刘吉臻(独立董事)、曲波、梁永磐、曹欣、朱绍文、张平
(2)审核委员会
召集人:姜付秀(独立董事)
委 员:罗仲伟(独立董事)、牛东晓(独立董事)、王森、金生祥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刘熀松(独立董事)
委 员:姜付秀(独立董事)、牛东晓(独立董事)、应学军、赵献国
(4)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刘熀松(独立董事)
委 员:姜付秀(独立董事)、牛东晓(独立董事)、应学军、赵献国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建设庐山市沙岭二期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5826.06万元,其中30%为资本金,为人民币4747.82万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2.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建设瑞昌市蜈蚣山二期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5093.98万元,其中30%为资本金,为人民币4528.2万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3.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建设广昌县金华山二期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2325.44万元,其中30%为资本金,为人民币3697.64万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4.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本年度可在人民币30亿元额度内,决定光伏和风电新能源项目的投资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大唐海外技术服务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3票
1.同意公司所属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安徽公司”)结合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海外技术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和资金需求,按照10%的持股比例向海外技术公司增加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增资后累计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增资后安徽公司在海外技术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10%。
2.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向海外技术公司增资,有助于促进其提升市场竞争力,从而使公司享受到其发展带来的红利,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国际化业务战略布局,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3.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向大唐海外技术服务公司增资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飞虎先生、王森先生、曲波先生已就上述决议事项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1991 公司简称:大唐发电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