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秦军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俊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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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93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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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93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作为境内上市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93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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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后,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作为境内上市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94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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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94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秦军满、张向南2人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根据更新后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编制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所审议的草案(修订稿)及摘要是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5次会议议案五所审议的草案及摘要的更新,应按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5次会议的要求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秦军满、张向南2人回避表决)
就公司本次交易事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国有色矿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0032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0〕000032号,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中国有色矿业有限公司74.52%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第26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
因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中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限,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9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进行了补充审计,更新了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上述《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本议案所审议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是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5次会议议案六所审议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更新,应按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5次会议的要求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说明:
董事韩又鸿、冯立民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
1、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以收购中色矿业股票的方式,本应用市场公允价进行作价,却以资产评估的方式作价,非常不合理并损害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中色股份当前经营困难的原因之一,就是控股股东中色集团在2007年为了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而向公司注入的两个项目长期巨额亏损并大量占用公司资金,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包袱及经营风险。中色集团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应当先向控股股东追偿损失,再考虑重组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94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2、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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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2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根据更新后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编制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所审议的草案(修订稿)及摘要是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议案五所审议的草案及摘要的更新,应按照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的要求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2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就公司本次交易事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国有色矿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0032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0〕000032号,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中国有色矿业有限公司74.52%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第26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
因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中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限,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9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进行了补充审计,更新了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批准上述《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本议案所审议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是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议案六所审议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更新,应按照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的要求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表决情况说明:
监事陈学军对本次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
1、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以收购中色矿业股票的方式,本应用市场公允价进行作价,却以资产评估的方式作价,非常不合理并损害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中色股份当前经营困难的原因之一,就是控股股东中色集团在2007年为了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而向公司注入的两个项目长期巨额亏损并大量占用公司资金,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包袱及经营风险。中色集团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应当先向控股股东追偿损失,再考虑重组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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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的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按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为“原收入准则”),企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
2、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7]22号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提供了更具实务操作的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财政部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财务报表列报进行重列报。批示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情况,准则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科目经重列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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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93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专项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合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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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工程总承包业务经营合同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签订单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无新签工程承包项目合同。
二、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执行未完工项目20个,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263.47亿元,尚未完成的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52.34亿元。
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签约未生效项目7个,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340.38亿元。
四、本报告期内没有需要披露的重大项目。
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未经审计,公司重要经营合同的具体情况可参阅公司定期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
更新财务数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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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有色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4.52%的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75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85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等相关规定披露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国有色矿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0032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和《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0〕000032号,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及中介机构出具的其他相关文件等材料。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文件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依据公司及标的公司的最新财务情况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及中介机构出具的其他相关文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更新至2019年12月31日。更新和修订后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详见上市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