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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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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施文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克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1.2利润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丰琪投资、林绍康、唐郡、海恒(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稳可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陈军等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申请于2017年1月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2020年1月1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申请材料。2020年3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0]20号),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3日、2016年4月21日、2016年5月28日、2016年9月20日、2017年1月12日及2020年1月18日、2020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2.2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2019年8月,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核准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在上述注册额度内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亿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4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2018年7月14日、2019年8月17日及2020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2.3 关于转让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事项

  2020年1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潭信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给黑石集团控制的企业DC Chengdu Holdings II Limited,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暂定为人民币26,947.62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双方确认的截止交割日前一工作日佛山睿信资产净值进行调整。交易对手方将于交割日当日支付51%股权转让款,剩余49%股权转让款将根据后续双方确定最终交易价格进行多退少补及其他调整(如适用)的结算后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2月5日、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3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无。

  二、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无。

  三、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商业零售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61.03%,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零售业务中联营模式采用净额法核算影响收入同比减少;存量门店受新冠疫情影响收入同比减少;2019年新开门店带来的报告期收入同比增长共同影响所致。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24.19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影响所致。

  2.商业地产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6.23%,主要是报告期受新冠疫情影响收入减少;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11.95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毛利率较高的商铺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3.供应链管理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97.50%,主要是报告期公司经营业务调整,供应链业务缩减;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8.83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经营品类聚丙烯价格波动较大影响所致。

  4.仓储物流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0.24%,主要是仓储物流项目陆续竣工租金收入相应增加所致;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5.38个百分点,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新竣工项目未实现满租影响所致。

  5.酒店餐饮收入报告期实现376.51万元,主要是东百坊巷大酒店于2018年9月开始重新装修,并于2019年6月恢复营业,上年同期无数据。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华东地区收入下降61.35%,主要是商业零售业务收入减少、供应链管理业务缩减共同影响所致。

  2.西北地区收入下降48.48%,主要是商业零售业务及商业地产项目收入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3.华北地区收入下降72.49%,主要是供应链管理业务缩减所致。

  4.华南地区收入增长552.38%,主要是仓储物流佛山芦苞项目租金收入增加所致。

  (三)商业零售业务分业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数据仅包含各百货门店的经营数据。

  (四)商业地产业务经营情况

  1.报告期各地区商业地产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报告期商业地产业务其他情况

  (1)新增商业地产储备项目:无

  (2)新增开工面积情况:无

  (3)竣工面积情况:无

  (4)签约情况: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实现签约面积769.73平方米,较上期增长247.66%;实现签约金额2,483.57万元,较上期增长126.47%。福安东百广场项目实现签约面积5,000.31平方米,较上期下降28.18%;实现签约金额5,081.67万元,较上期下降26.06%。

  (5)出租商业地产情况: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出租面积138,601.46平方米。福安东百广场项目出租面积51,936.75平方米。

  由于商业地产项目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五)供应链管理业务分地区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3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于2019年8月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270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2018年7月14日、2019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公司于近日发行了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现将本期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270号)的注册额度内已累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5亿元。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3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阶段:破产清算申请

  ●被申请人:厦门东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东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东百”)系原厦门明发店经营主体,公司因战略调整及经营需要,于2015年8月关闭厦门明发店,并于2015年9月成立清算组开始对厦门东百进行清算,厦门东百已资不抵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厦门东百仍处于清算阶段。

  近日,厦门东百接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闽02破申56号”通知书,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发集团”)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裁决向厦门东百主张债权,因未发现厦门东百存在可供执行财产,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厦门东百进行破产清算(上述仲裁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2016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公司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9日组织双方进行听证,尚未就本次破产清算作出受理裁定。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破产申请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债权人):明发集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债务人):厦门东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事项:申请厦门东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破产

  事实与理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12月就明发集团与厦门东百租赁合同纠纷作出“〔2016〕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498号”裁定书,厦门东百应向明发集团支付欠缴租金及预期付款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共计约人民币863.31万元。厦门东百已于2015年9月停止经营,目前处于资不抵债状态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无法清偿上述债务。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东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明光

  注册资本:800万元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明发商业广场西区62号之一

  经营期限:2006年9月4日至2036年9月3日

  经营范围:百货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钟表、眼镜零售;箱、包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自行车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弩);文具用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照相器材零售;其他文化用品零售;通信设备零售;五金零售;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评估)。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厦门明发总资产为0.32万元、净资产为-3,439.79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08万元(相关数据已经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厦门明发店已于2015年8月停止经营,本次厦门东百被申请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现有经营业务产生影响。

  如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述破产申请,厦门东百将进入正式破产清算程序,被移交管理人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由于厦门东百处于清算阶段且已资不抵债,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最终影响金额取决于破产清算执行最终结果,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四、风险提示

  公司作为厦门东百股东将积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693                           公司简称:东百集团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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