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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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青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辛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静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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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本报告期,公司境外子公司信威国际以自有资金50万美元对众巢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占其股权比例为0.5081%。2020年2月24日众巢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挂牌上市(证券代码及简称:ZCMD.US众巢医学),信威国际持有其股权所对应的股票数量为12.5万股。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青运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0-024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20年4月28日14:00时在珠海市西九大厦十八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青运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0-025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20年4月28日16:00时在珠海市西九大厦十八楼小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绍丹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筹资金择机购买银行、证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或保本类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此举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滚动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0-027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范围内使用自筹资金择机购买银行、证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或保本类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筹资金购买银行、证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或保本类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对闲置资金通过银行、证券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仅购买银行、证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或保本类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子公司)自筹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相关决策权并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7、受托方
选择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或发行有担保债券的公司等为受托方。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含子公司)所选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不得购买无担保债券或以此为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4)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对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经两名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理财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理财情况进行监督。
(6)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含子公司)运用自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自筹资金购买银行、证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或保本类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筹资金择机购买银行、证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或保本类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此举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0-028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及衔接
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利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0-026
债券代码:112912 债券简称:19恒达01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