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曲景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剑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变动较大主要是本期货款收回。
2.存货:期末数较年初数变动较大主要是本期采购增加。
3.短期借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变动较大主要是本期偿还借款。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年初数变动较大主要是本期薪酬发放增加。
5.合同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变动较大主要是本期结转收入增加。
6.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变化较大主要是上年同期信用资产减值转回较大。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变化较大主要是本期回款减少。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变化较大主要是本期偿还借款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临:2020-07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过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6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认为该项担保行为的实施公平、公正、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临:2020-08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五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过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程序无异议。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临:2020-09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阳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预计总额为19,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为惠阳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惠阳公司2019年通过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融资的19,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将于2020年到期。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惠阳公司拟于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到期前向财务公司申请续借,借款总额合计不超过19,000万元,借款期限预计不超过1年。为此,惠阳公司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由本公司为其拟向财务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次担保的债权人财务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企业,基于审慎判断,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惠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曹生利;注册地址和企业住所均为保定市惠阳街8号;注册资本为8,683.803万元;经营范围为“航空螺旋桨、调速器、顺桨泵、直升机旋翼毂、尾桨、气垫船用螺旋桨和其它航空产品制造、研发及技术服务;风机、风扇、风力发电设备、液体粘性调速离合器、硅油离合器、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安装、研发及技术服务;包装专用设备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制造、研发及技术服务;复合材料制品的研发、制造及技术服务;本公司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开展本公司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招待所住宿服务、正餐服务。”
惠阳公司在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状况均为AA。截至2019年底,惠阳公司资产总额179,547万元,负债总额132,76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8,38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8,982万元。2019年,惠阳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566万元,净利润1,441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惠阳公司资产总额182,996万元,负债总额135,30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7,35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7,730万元。2020年一季度,惠阳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04万元,净利润827万元。
近年来,惠阳公司经营发展势态良好,无其它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系
惠阳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惠阳公司2019年通过财务公司融资的19,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将于2020年到期。惠阳公司拟于流动资金借款到期前向财务公司申请续借,借款总额合计不超过19,000万元,借款期限预计不超过1年。本公司拟为惠阳公司前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担保。
根据本公司相关担保管理制度,惠阳公司以369亩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附着建筑物抵押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正常,信用等级良好,反担保措施可控,可有效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自身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担保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00万元、上述数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9%,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四)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038 公司简称:中直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