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0年度在公司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控股子公司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担保额度(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南通乾创、实际控制人严圣军和茅洪菊与公司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Urbaser 2019年度利润承诺数为5,127万欧元,现根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Urbaser,S.A.U.2019年度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Urbaser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6,233万欧元,实现了关于Urbaser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对Urbaser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和《关于Urbaser,S.A.U.2019年度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 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影响公司当年净 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2019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0-29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母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兰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节之八“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以下审核意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 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13,000,340.99元。公司于2014年5月通过借壳重组上市,公司前身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多年未曾有实际主营业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88,125,466.51元。公司重组后,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回报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93,136,903.47元,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64,720,718.84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87,737,924.14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34,862,193.40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92,835,775.5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4,831,951.12元,鉴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更好地完成2020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同意2020年度在公司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控股子公司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担保额度(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方式。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编制的《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0-3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支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以及并购项目等对流动资金及项目贷款的需求,根据2020年公司业务发展计划、财务规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20年度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建设资金借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置换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保理业务等。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公司的经营和建设情况分配具体的授信额度,并全权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授信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该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 TY2020-32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项目建设及其他各项业务正常有序的开展,有利于各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在公司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控股子公司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担保额度(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方式。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且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并全权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上表所列“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公司财务根据各相关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各相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新增担保总额度不会超过人民币112亿元。担保额度在子公司间调剂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外主体的,仅能从合并报表外的其他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并及时披露。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情况

  1、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楹”)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0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海安县城黄海大道(西)268号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注册资本:76365.7805万元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气生产,销售自产产品(限分公司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股票、证券、基金、期货除外);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94.79%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307,846,313.51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630,491,704.94元,净资产1,677,354,608.57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055,407.73元,利润总额326,526,543.35元,实现净利润326,498,840.35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652,218,244.64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977,257,059.43元,净资产1,674,961,185.21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420.87元,利润总额-2,393,423.36元,实现净利润-2,393,423.36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4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海安县黄海大道(西)268号

  法定代表人:陈竹

  注册资本:15577万元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031,045,981.20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424,535,464.48元,净资产606,510,516.72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905,349,755.86元,利润总额354,746,706.32元,实现净利润302,336,680.51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541,504,879.50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935,706,711.31元,净资产605,798,168.19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8,926,645.77元,利润总额-600,700.53元,实现净利润-712,348.53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海安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海安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01月08日

  注册地点:海安县海安镇达欣路28号

  法定代表人:王鹏

  注册资本:8500万元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涉及许可的取得专项许可后方可经营);炉渣及制品销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置;飞灰等离子熔融处理;污水处理;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及其他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23,447,862.82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02,493,028.64元,净资产120,954,834.18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2,763,632.27元,利润总额27,310,002.59元,实现净利润21,840,969.93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32,022,711.83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06,813,993.40元,净资产125,208,718.43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8,409,322.50元,利润总额5,861,656.68元,实现净利润4,253,884.25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重庆市铜梁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市铜梁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11月22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龙门街378号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16800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垃圾保洁、收集和运输。(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炉渣及炉渣制品销售;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置。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10,275,418.80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42,275,618.80元,净资产167,999,800.00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00.00元,实现净利润-100.00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10,968,091.05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42,973,136.05元,净资产167,994,955.00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4,845.00元,实现净利润-4,845.0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长春九台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长春九台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8月10日

  注册地点:吉林省九台市苇子沟街道靠山村七社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14400万元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热力生产供应;循环经济产业园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可再生能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投资,开发;污泥综合处理、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河道清理、保洁;公厕运营与维护;园林、绿化、草坪设施管护;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投资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53,065,766.78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10,977,214.68元,净资产42,088,552.10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25.00元,实现净利润25.00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79,487,915.91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12,040,863.81元,净资产67,447,052.10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500.00元,实现净利润-1,500.0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江苏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20日

  注册地点:海安县海安镇黄海大道(西)268号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可再生物资回收;可再生资源信息咨询;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环保设备的研发、销售、安装和维修;会议会展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销售文具用品、日用品百货、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82,865,034.74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06,789,999.69元,净资产76,075,035.05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3,075,561.82元,利润总额-5,184,325.49元,实现净利润-5,184,325.49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07,527,998.07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31,290,211.24元,净资产76,237,786.83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961,481.68元,利润总额162,751.78元,实现净利润162,751.78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牡丹江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牡丹江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9月16日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世纪家园25号门市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理及蒸汽生产销售;炉渣及制品销售。(以上各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天楹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899,166.35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4,044,217.55元,净资产24,854,948.80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20元,实现净利润-1.20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01,570,571.28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83,970,622.48元,净资产117,599,948.80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实现净利润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南通天城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天城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8日

  注册地点:南通市港闸区长泰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11500万元

  经营范围: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餐厨废弃物污染治理;餐厨废弃物设备的销售及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80%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7,185,738.06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6,826,994.12元,净资产30,358,743.94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8,856.21元,实现净利润-18,856.21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9,068,981.52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6,767,707.41元,净资产32,301,274.11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2,530.17元,实现净利润2,530.17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江苏德展投资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德展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1日

  注册地点:海安市海安镇长江西路288号2幢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注册资本:8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能源项目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898,196,354.95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883,783,242.38元,净资产8,014,413,112.57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7,643,312.58元,实现净利润-7,643,312.58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898,192,839.27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886,908,214.29元,净资产8,011,284,624.98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3,128,487.59元,实现净利润-3,128,487.59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项城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项城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04日

  注册地点: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郑郭镇东南5公里

  法定代表人:王鹏

  注册资本:11500万元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及一般性工业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炉渣及制品销售;污水处理。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100.00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0元,净资产10,100.00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实现净利润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华楹(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华楹(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3日

  注册地点:11 KRANJI CRESCENT,WH BUILDING,SINGAPORE 728656

  注册资本::1万美元

  经营范围:处置生活垃圾、工业垃圾以及餐厨垃圾等其他相关垃圾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65%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8,295.48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48,527.04元,净资产-80,231.56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45,007.57元,实现净利润-145,007.57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06,039.02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386,571.01元,净资产-980,531.99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919,486.27元,实现净利润-919,486.27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河内天禹环保能源股份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河内天禹环保能源股份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5日

  注册地点:越南河内市朔山县南山社南山废物联合处理区

  注册资本:1,436,224,000,000越南盾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及销毁非危险废弃物,电力生产、传输、分配,排水及污水处理、回收再生废料,生产以及分配热水、蒸汽和空气调控和制冰。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66%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53,341,519.37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855,522,740.59元,净资产297,818,778.78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4,446.35元,实现净利润-4,446.35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80,258,325.27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080,146,947.86元,净资产300,111,377.41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22,983.01元,实现净利润-122,983.01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清化天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清化天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17日

  注册地点:越南清化省秉山市社东山坊

  注册资本:307,665,000,000越南盾

  经营范围:处理及销毁非危险废弃物。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66.5%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3,295,504.95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53,295,504.95元,净资产0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实现净利润0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4,187,527.95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54,187,527.95元,净资产0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实现净利润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富寿天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富寿天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0日

  注册地点:Khu 5,X?Tr?m Th?n,Huy?n Phù Ninh,T?nhPhú Th?,Vi?t Nam

  注册资本:307,665,000,000越南盾

  经营范围:垃圾处置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56%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7,373,866.60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26,955,274.33元,净资产418,592.27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5,190.50元,实现净利润5,190.50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8,973,408.40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28,861,256.11元,净资产112,152.29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0,725.75元,实现净利润-10,725.75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Urbaser, S.A.U.

  被担保人名称:Urbaser, S.A.U.

  成立日期:1990年9月13日

  注册地点:Camino de Hormigueras 171, 28031 Madrid (Spain)

  注册资本:221,774,276.60欧元

  经营范围:提供综合环境服务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488,383,159.34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2,409,382,707.49元,净资产6,079,000,451.85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7,870,083,149.91元,利润总额960,347,601.77元,实现净利润592,527,389.08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693,025,904.74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2,604,761,150.64元,净资产6,088,264,754.10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492,885,995.35元,利润总额217,346,685.84元,实现净利润146,634,340.32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计划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者意向协议,被担保人将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财务状况稳定,目前部分项目尚处于在建和拟建阶段,各项目将根据各自经营、建设情况和项目竣工后自身收益能力,统筹安排融资计划和融资额度,各子公司目前或未来均能获得持续的经营现金流,担保风险可控。

  对于非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在其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或要求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综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是为提高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借款的效率,更好地解决控股子公司在实际运营和项目建设中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各项目正常有序的运营和建设,符合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现有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85,084.81万元(不含本次新增授权额度),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67%,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7%。公司担保皆系其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的担保,没有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0-33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结合本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准则修订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新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本准则 。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会计准则修订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其中,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比较数据调整。

  (2)将原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调整。

  2、在原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比较数据不调整。

  3、“其他应付款”项目,根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其中的“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二)会计准则修订

  1、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业务,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天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0-34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业务量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信息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斌,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0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严盛辉,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合伙人,2014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一芳,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1994年至2002年,就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200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过去三年亦没有不良记录。

  5、诚信记录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6、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2019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更好地完成2020年度各项审计工作,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过对立信相关信息的考察和论证,我们一致认为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延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相关审计工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关于聘用会计事务所的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0-36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8项议案属于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2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0688810

  传真:(0513)80688820

  电子邮箱:tyhb@ctyi.com.cn

  联系人:陈云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35”,投票简称为“天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