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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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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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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2、净息差=净利息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3、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4、资产质量指标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4.6报告期末贷款资产质量情况

  4.6.1五级分类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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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不良贷款按照贷款投放的行业分布情况和按照主要地区分布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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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9年末,母公司不良贷款率为0.97%,与年初持平,资产质量整体保持稳定。公司为处置化解不良贷款,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集中力量重点管控大额问题资产。公司注重对风险事项的早介入、早处置、早见效,优化大额问题资产处置管理机制,强化总分联动和条线协作,集中精力重点攻坚大额问题资产,将风险化解关口前移,控制不良新增。

  二是常抓不懈加大存量不良清收力度。公司提高清收处置前瞻性和主动性,积极深入挖掘财产线索,狠抓诉讼执行程序跟踪推进,充分运用名单制管理机制强化重点不良处置,加快处置步伐,提高清收效率。

  三是用足用好核销政策加大核销力度。公司积极组织开展核销,挖掘并用好核销资源,加速不良周转,充分发挥呆账核销的积极作用。

  四是强化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公司结合内外部形势适时开展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积极推动符合政策的债转股落地实施,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

  五是加强资产质量考核与问责管理。公司持续优化资产质量考核机制,配套激励政策,提高处置积极性。同时,加大合规检查力度,严肃问题整改与问责,增强问责震慑力和约束力,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理念。

  

  4.6.2重组贷款和逾期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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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3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房地产贷款余额为756.96亿元,占全部贷款比例为13.31%,较上年末下降0.33个百分点。其中,投向为房地产的对公贷款余额178.24亿元,不良率0.81%;个人按揭贷款余额579.53亿元,不良率0.32%。

  4.6.4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情况

  2019年,公司坚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的总体导向,遵循“合规审慎、限额管理、分类施策、聚焦转型”的基本原则,稳健有序开展政府融资平台授信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政府类融资平台贷款余额403.84亿元,较年初增长101.51亿元,同比增长33.58%。

  4.7报告期末,公司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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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总行包括各直属经营机构;

  2、分支机构不含子公司。

  4.8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和核销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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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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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0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持续提升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水平。一是加强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断优化集团客户管理工具功能,确保集团家谱完整性。严格按照集团授信相关要求进行授信申报与管理,切实有效管控单一集团授信;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内控合规检查。将关联企业集团统一授信管理、集团客户信用风险状况纳入检查、排查范围,进一步规范集团统一授信管理,准确把握集团经营情况、财务及融资状况,识别关联企业集团信用风险状况,并对以往检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客户进行回溯检查,跟踪了解关联企业经营情况、风险状况及处置进展情况,确保处置方案的持续优化和有效落地;三是扎实做好集团客户全口径限额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年度限额方案,进一步细化大额授信监测管理,同时,推动《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各项要求的有效落实,提升集中度管理水平,科学降低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四是依托金融科技,深挖客户关联关系。公司充分运用科技金融赋能效应,开发新一代公司客户营销管理平台,整合并利用内外部大数据,深挖客户关联关系,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监测及内控合规检查等提供风险防控方面的技术支撑。

  4.11抵债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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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2计息负债、生息资产平均余额与平均利率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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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已发行债券含发行的同业存单;

  2、债券投资含应收投资款项、同业存单投资。

  4.13报告期末所持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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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所持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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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4报告期母公司委托理财、资产证券化、各项代理、托管等业务的开展和损益情况

  委托贷款业务:公司按照委托贷款业务的相关规定,委托贷款为公司中间业务,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垫支资金,不为委托人介绍借款人,不接受借款用途不明确和没有指定借款人的委托贷款,对委托贷款业务与自营贷款业务实行分账核算,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制度要求记录委托贷款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委托贷款余额708.37亿元。

  资产证券化: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19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承销,我行承销份额共计114.20亿元。

  同业存单:报告期内,公司同业存单发行规模共计1,657.4亿元,较2018年减少830.8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同业存单发行余额为1,362.89亿元。

  资产托管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托管业务时点规模约1.77万亿。

  理财销售:截止报告期末,共销售理财产品2,511只,累计销售4,937.30 亿元,同比增长7.83%,期末余额2,151.49亿元。累计销售的理财产品中保本型48.66亿元,占比0.98%;预期收益性2,611.16亿元,占比52.89%;净值型2,277.48亿元,占比46.13%。

  银行卡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借记卡累计发卡2,109.38万张,较年初增加750.61万张,增幅55.24%,其中互联网金融II类户虚拟卡发卡593.97万张,占借记卡新增发卡比重为79.13%。

  大额存单业务:截止报告期末,个人大额存单期末余额462.11亿元,较年初增长183.59亿元,增幅65.92%,发行期限主要以3年期为主。

  其他代销产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代销8期凭证式国债,14期电子式国债,累计销售额23.01亿元,较2018年提升47.03%;代理实物贵金属销售1.60亿元;代理个人贵金属业务交易量1.15亿元;代理公募基金业务销售65.01亿元;代理资管信托业务销售172.28亿元;代理保险业务销售3.34亿元。

  4.15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

  公司已建立了涵盖范围齐全、职责边界较为清晰的全面风险管理治理架构。一是依据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的风险治理职能安排;二是经营层由风险与合规部门总牵头,建立了涵盖公司各类别风险的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职责分工;三是推进构建了风险板块矩阵式治理架构,在各业务板块及职能部门内部设立了专门的风险合规部门,有效推进了各条线的风险与合规职能履行;四是公司在分行构建了涵盖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授信审批部以及资产保全部的标准化与统一化的风险组织体系安排;五是根据监管要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持续推进风险组织架构的不断优化升级,以不断保障与促进公司的稳健经营与发展。

  五、重要事项

  5.1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要明确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盈利年度应当分配现金股利。本公司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的前提下,每一年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上述条件下,本公司拟分配方案如下:

  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3.37亿元,按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34亿元,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提取一般风险准备8.71亿元,向境内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折合人民币4.19亿元(境内优先股股息已于2019年底完成支付),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13亿元。加上账面未分配利润后,本次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27.60亿元。

  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53亿元,拟分红方案如下:

  以普通股总股本10,007,016,973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9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23亿元。

  上述分配方案合计分配利润39.23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5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2.60%。分配完成后,结余未分配利润288.37亿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近三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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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作为原告起诉尚未判决的诉讼案件有659笔,涉及金额人民币23.25亿元。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被诉尚未判决的诉讼案件有19笔,涉及金额人民币3.16亿元。

  六、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6.1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6.2股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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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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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报告期末,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持公司股份比例9.99999983%,上表中四舍五入为10.00%。

  2、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致。

  七、优先股相关情况

  7.1优先股股东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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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南银优1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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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银优2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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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已发行优先股均为无限售条件优先股。

  八、财务报告

  8.1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及更正的情形。

  8.2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公司未发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形。

  8.3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20-011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总部四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胡升荣董事长主持了会议,参会人员通过现场和电话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列席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共16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行长室拟定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请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应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对于授信类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授信定价管理规定,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对于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公司参照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遵照上述交易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不存在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陈峥、杨伯豪、徐益民董事回避表决)

  九、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政策(修订稿)》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信用风险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依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政策》,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政策》进行了相应修订。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洗钱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洗钱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起草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洗钱风险管理政策》。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为满足资本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资本管理,确保资本充足率保持在适当水平,有效支持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并满足股东回报要求,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规划,综合考虑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以未来三年业务发展需要为核心,起草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2020年-2022年)》。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关于召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一、二、三、七、八、十、十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20-012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行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0年4月17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到监事7人,骆芝惠监事因疫情隔离请假,委托朱秋娅监事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吕冬阳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经与会监事的认真审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行长室拟定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请监事会审议。本议案在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应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对于授信类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授信定价管理规定,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对于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公司参照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遵照上述交易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不存在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王华监事、张丁监事回避表决)

  九、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所有参与公司2019年年报及摘要、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一、二、三、七、八、十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20-013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392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息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3.37亿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34亿元;

  2、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提取一般风险准备8.71亿元;

  3、向境内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折合人民币4.19亿元(境内优先股股息已于2019年底完成支付);

  4、拟以普通股总股本10,007,016,973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9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23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5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2.60%。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息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20-014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峥、杨伯豪和徐益民回避表决。

  (二)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法国巴黎银行、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三)本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作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规则,对公司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经对公司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一致。该议案已经出席公司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规。

  二、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对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按照类别进行了合理预计。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476.25亿元。

  1、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方

  公司企业类主要股东主要有五家,分别为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含江苏银行在内)。单个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构成企业类主要股东及关联体(以下简称“股东关联集团”)。主要股东关联方名单详见附件1。

  2020年,公司对上述五家主要股东关联方的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总体情况预计如下:

  (1)单个关联方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45亿元。

  (2)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家单个股东关联集团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亿元。

  (3)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关联集团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亿元,其中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亿元。

  (4)以上所有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集团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50亿元。

  2、金融机构类主要股东关联方

  单个关联方最高授信额度30亿元,关联集团最高授信额度50亿元。

  3、其他关联法人

  除以上主要股东及关联体之外,本次拟申请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其他关联法人共7户,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166.25亿元。具体明细详见附件2。

  4、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合计不超过10亿元,主要用于非信用类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贷款承诺等。

  (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88.379亿元。

  本年度拟申请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涉及关联法人28户,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88.379亿元。其中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80亿元,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225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6.154亿元。具体明细详见附件2。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银行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附件: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联体名单

  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

  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20-015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结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对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修改公司章程事项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准。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09      证券简称: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16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配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建议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三个交易日(于2020年5月18日前)与公司预先沟通,便于公司提前安排防疫工作具体措施。

  ●特别提醒: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1日14点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288号公司总部四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1日

  至2020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披露。各议案具体内容将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7、8、1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国巴黎银行、法国巴黎银行(QFII)、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本次股东大会优先股股东不参与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非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须在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8:30--下午17:00将下述登记资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专人递送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288号公司总部21楼);

  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机构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机构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3、签署回执(详见附件2)。

  (二)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3:00-14:00;

  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288号公司总部四楼;

  登记资料:需自行提供经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内容与非现场登记资料相同的相关文件复印件一份,并出示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288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总部21楼);

  邮政编码:210008(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 联系人:张昊,严思炜;

  (三) 联系电话: 025-86775067,025-86775061;

  (四) 联系传真:025-86775054;

  (五)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六) 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七)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jcb.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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